記者:萬 強
老人慘遭貨車碾壓,事故背後另有隱情
2018年12月16日晚上7點06分,在九江市永修縣江上鄉焦衝村小裡組路段發生一起惡性交通事故,一名婦女被一輛大貨車碾壓身亡。事故現場沿路佈滿了生活垃圾和一條長達幾十米的輪胎拖痕。經過了解,受害人就住在路邊,是在倒垃圾的途中被撞身亡的。
不過,肇事的大貨車司機卻給出了另一番說法。他說在碰撞碾壓這個受害人之前,就看到這個人好像是坐在地上,而且滿臉是血。然而,當民警對案發現場以及肇事車輛進行了仔細勘察之後,發現這起事故確實有些蹊蹺。
受害人名叫江某某,57歲,身高165釐米。但是,民警發現,肇事貨車與受害人的碰撞接觸點最高處只有78公分。也就是說,事故發生時,大貨車撞到受害人的瞬間,受害人並不是處於正常站立或者行走的狀態。民警推斷,這很可能是一起二次事故。在貨車碾壓受害人之前,受害人江某某很可能就已經被另一輛車撞倒在地。
逃逸後返回“救助”,最終被指故意殺人
監控畫面顯示,事發當天晚上19點06分,受害人江某某拎著垃圾桶由東往西方向橫過馬路,在即將經過道路中心線時,一輛由北往南方向行駛的轎車撞倒了老人。轎車繼續向前行駛了一段之後,停了下來。令人不解和憤怒的是,小轎車肇事司機並沒有立即施救,而是上車之後,立刻駕車離開了現場。而通過隨後行駛過來的汽車車燈,可以清楚地看到受害人被撞之後的狀態。受害人自己坐了起來,坐在馬路上。
19點13分,一輛大貨車駛來,在貨車車燈的照耀下,受害人已然斜坐在道路上。但隨即,大貨車駕駛員明顯是突然發現了路面前方的額受害人,於是猛打方向,卻還是從受害人身上碾壓了過去。
通過現場的監控,民警發現,肇事逃逸的小轎車車牌為贛G5G020。於是,民警立刻對這輛逃逸轎車進行了追查。查詢到這輛車是登記在一名女性名下,名叫張某。通過查詢張某的社會人際關係,發現她離異的丈夫姓明,是永修縣雲山企業集團的,事發時這輛車也是往雲山企業集團方向走。警方判斷,這個車主離異的丈夫可能有重大作案嫌疑。
很快,民警就找到了逃逸的牌照為贛G5G020的轎車,並且確認,駕駛這輛轎車的正是車主張某的前夫明某。第二天一大早,肇事司機明某主動來到了交警大隊,投案自首。明某承認是自己駕車撞到了受害人,不過,他之所以離開卻是事出有因的。他說自己當時下車詢問了受害人,受害人說沒事,這個時候他才離開。
交警大隊隨後對這起事故做出了認定,認定貨車司機未確保安全行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明某肇事逃逸,導致受害人在二次事故中死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但檢察機關卻以故意殺人罪,對明某提起了公訴。
法庭之上,肇事者被判刑
原來,案發當晚,明某駕車撞倒江某某老人之後迅速逃離了現場,但是,幾分鐘之後,他卻再次把車開了回來。不過,通過視頻可以看到,他的車經過之前被他撞到的江某某老人身邊時,並沒有停下,而是又往前開了一百多米的距離,才停車,並且關閉了車燈。隨後,二次事故便突然發生了。
事故現場的監控顯示,19點12分,明某駕車再次出現在畫面中,他駕車打著雙閃經過躺在路上的江某某身邊,車輛在路邊停下,隨後關閉了車燈。此時,對向車道才有車輛駛來。一分半鐘以後的13分24秒,二次事故發生。
明某聲稱第二次回來是救人,但是在他第二次返回的時候,並沒有採取任何的救助措施,並且放任這種可能的危害結果發生。繫有能力履行救助義務而故意不履行。 不過,被告人明某最終還是得到了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法庭也採信了他的自首情節。經過審理後,法庭最終做出判決,被告人明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一個人的行為是否觸犯刑法,往往就那在一念之間。在整個事故發生的過程中,如果明某能夠採取任何一個救助的措施,江某某老人的死亡悲劇都不會發生。從肇事後,駕車逃離,到擔心受害人再返回現場,再到坐視被害人第二次遭遇交通事故而死亡。明某因為自己對生命的漠視和僥倖,最終卻不得不承擔誰都難以承受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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