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頻惹糾紛:惜賠、拒賠、拖賠“三招”止付|金融315⑥

互聯網財險業務快速發展,相關公司投訴也不曾間斷。

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2014—2019年互聯網財險市場分析報告》,6年來互聯網財險業務保費收入超3800億元,新型肺炎疫情進一步推動保險行業“觸網”。

僅在2019年,互聯網財險保費收入838.62億元,同比增長20.6%,高出財險保險市場同期增長率近10個百分點。在互聯網財險快速發展的同時,財險公司的投訴也不曾間斷。

互联网保险频惹纠纷:惜赔、拒赔、拖赔“三招”止付|金融315⑥

銀保監會統計的2019年上半年保險消費投訴情況,財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的前十名投訴中,安心保險、易安財險等持牌互聯網保險機構處在榜單之中。

糾紛之中:保險公司常被列被告

縱觀互聯網保險機構涉及的民事判決書,保險公司通常作為被告,其與投保人的糾紛主要集中在是否符合理賠條件;賠付金額及範圍等。

以泰康在線為例,一則《王金花、高宇與泰康在線保險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高興軍發生車禍致使其死亡,所涉事故車在泰康在線上了責任險。

高興軍妻子及子女認為,事故發生後,泰康在線理應賠償10萬元。不過,泰康在線卻認為了,不應該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對此,泰康在線辯稱,高興軍是在不具備從業資格前提下駕駛貨車,且涉嫌偽造從業資格證。

不過,法院認為,泰康在線僅以在互聯網查詢的結果為證,證明高興軍未合法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並未提交其他證明佐證其查詢結果合法性,對此,法院對抗辯意見不予採納。

最終,法院判決,泰康在線賠償保險金10萬元。

無獨有偶,在安心保險與劉慶珍、劉雲昌機動車交通事故的糾紛中,劉慶珍在駕車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自身受傷,車輛受損。而事故車在安心保險上了強交險。

在賠償過程中,安心保險與劉慶珍未達成一致。安心保險認為,劉慶珍合理損失,理應賠償,但應扣除10%非醫保用藥,外購藥品無醫囑。

而劉慶珍女兒已年滿18歲,安心保險認為,不符合被扶養人的範圍,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慰撫金數額過高,且訴訟費、鑑定費等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

對此,法院認為,安心財險要求扣除10%的非醫保用藥沒有事實根據。

此外,安心財險辯稱不承擔本案鑑定、評估費。可據《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的規定,鑑定費、評估費應對應計算在交強險中傷殘賠償、財產損失範圍內。故對被告安心財險的辯解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裁定,賠償費用由13.7萬元(劉慶珍訴請)減到11萬元,其中安心保險要承擔7.8萬元,包括醫療費用、傷殘賠償費用(誤工費、精神慰問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及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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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搭售保險惹投訴

事實上,除了在理賠認定上,互聯網保險公司與投保人存在意見糾紛外,強搭保險也成為一眾信貸平臺借款人投訴的焦點。

據彭先生去年底在21CN聚投訴上反映,其在2018年在來分期借款,後發現這筆借款被捆綁保險,且在投保之後根本不知情也未收到通知,後致電來分期客服後從中得知是易安保險。

不過,彭先生表示,在易安保險上並未查詢到任何保單。此外,有借款人表示,在及貸平臺申請借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捆綁了保險,保費775元,來自易安保險。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10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銀行保險機構 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強制捆綁、搭售,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借貸過程中強制消費者辦理保險、信用卡、大額存單等業務或強制要求向特定第三方合作機構購買產品或服”,屬於侵權行為。

此外,據2019年底第一財經報道,有投資者在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購買的一款理財產品發生違約,但該款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債務人投保了易安保險的“履約保證保險”。

而該投資者表示,易安保險一直以理賠材料不完整未由,遲遲未理賠。對此,易安保險回應第一財經時稱,“已啟動理賠流程,敦促被保險人提交理賠資料”。

去年11月,銀保監會曾通報稱,2019年6月至8月,其受理反映易安財險涉嫌違法違規的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共266件,佔銀保監會同期受理互聯網保險投訴量的64.10%。

上述投訴集中反映易安財險的理賠時效問題,共涉及理賠案件270筆。

另外,234筆賠案存在理賠核定超期限的問題,具體表現為在消費者提供理賠證明和資料後,易安財險未在30日內對賠案作出核定。值得一提的是,在銀保監會發出通報後,易安保險回應媒體稱,以全面整改。

皂話財經(zaohuacaijing)金融專欄作者肥皂以麻辣、輕鬆、幽默的風格獨到分析當前財經熱點。穿越紛繁迷霧,解析財經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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