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彩禮被罵賣女兒,不要彩禮結婚之後婆家看不起,為什麼傳承已久的習俗,現在的一些男人卻反對?

Liebstch


婚姻中的彩禮,對現在的男人,可以這麼說,幾家歡喜幾家愁,最後只有父母才是冤大頭。

中國民間的婚俗文化,地域不同,風俗不一樣。各地的婚姻不只是“要彩禮”那麼簡單,還有“陪彩禮”、“陪嫁妝”等風俗。不是所有地方的男人(因問題中的男人概念太寬泛,這裡男人專指新郎)都反對,有的地方的男人還巴不得有彩禮,越多越是笑顏逐開。

(彩禮的壓力)

要彩禮

有的地方(讀者可以對號入座,這種得罪人的指名道姓,筆者不好意思說,就省略了)有要彩禮的習俗,確實有不要彩禮結婚之後婆家看不起這種說法,是一種地方上普遍的共識。因此,女兒出嫁時,女方家裡自己不好開口講,就請媒人從中轉達,男方家裡也通過媒人討價還價。女方家當然是多多益善,男方家則認為適可而止,越少越好。

由於彩禮以後歸女方家庭使用,用在新娘身上很少。有的女方家就是將這筆彩禮,用於孃家的兄弟結婚或建房等開支用。從地方上來說,確實是在女兒出嫁之際,變相“賣女兒”之嫌。新郎恨得牙癢癢,卻又無可奈何,整個地方的風俗就是這樣。新娘是口含苦李子,說不出苦來。男方家把所有的錢拿出來,甚至是債臺高築才湊齊彩禮,自己進入婆家,就進了一個負債的家庭,為還債而過艱苦困難的日子。想當初為了多要彩禮,還得硬著頭皮配合孃家父母,做稱職的“演員”,當孃家的人歡天喜地之時,其中的黃蓮味只有自己來承受。

(要彩禮)

陪彩禮

所謂“陪彩禮”,也是我國一些地方的婚俗,主要是在南方和西部的一些地區。就是說,當男方送來彩禮時,根據男方送來彩禮的金額,按比例倒貼,在女兒出嫁時,新娘一分不少的帶走。比如,有的地方慣例是十比二的比例,如果男方送來的彩禮是十萬,女方家倒貼二萬,共是十二萬,如果男方送來二十萬,女方家要倒貼四萬,共是二十四萬,都由新娘帶到男方。

有人要問,按這種地方慣例,分明是在釣魚,男方不是既得了媳婦,也得了錢,賺大了。事實上男方家裡是賺不到錢的,只能說是小兩口賺了錢。如家裡為籌措彩禮所欠債,新娘夫婦不用管,孃家倒貼彩禮所欠的債也不用管,錢進了小夫妻的荷包,成了他們的私人財產。這種風俗男人還會反對嗎?自然也沒有人說婚姻的彩禮是“賣女兒”了。怪不得這些地方的年輕人最喜歡辦婚禮酒席。

(民間傳統嫁妝)

陪嫁妝

我國一些地方婚俗,女兒出嫁要置辦嫁妝。嫁妝其實全國各地自古以來都有。過去的嫁妝,女方家富有的就要多一些,也豪華一些,女方家不富裕自然也就寒酸些,民間根據具體情況,靈活置辦。一般是男方的彩禮禮金用來支付嫁妝大部分的費用(主要是材料和請匠人的手工費),小部分由女方承擔。民間雖然沒有這樣分明,實際上就是這樣操作,只是不明講而已。

有這種婚俗的地方,隨著時代的變遷,到如今也發生了變化。如農村年輕人,古舊式的嫁妝已看不上眼了,結婚要兩大件,一是房子,二是車子。房子在男方的地盤上建,自然是男方的事,車子則由男方的彩禮和女方的補助一部分購買,這就是現代的主要嫁妝,一些傳統小物具可忽略不計。而城市居民,女兒的嫁妝則是向男女兩方共同購房購車的觀念轉變。

(現代結婚要求)

總之,如今的“要彩禮”、“陪彩禮”、“陪嫁妝”是我國傳統婚俗文化中演變而來,也有的是地方新興的婚俗,不管是舊婚俗還是新婚俗,既有婚俗文化的傳承基因,但其中不乏陳規陋習,與時代發展不相適應。說到底,彩禮的支出,父母是冤大頭。


關山聽風


我去年剛結的婚,之前和老公談了兩年戀愛,他們是城中村的,每年每人大概可以分到兩萬塊錢,說是到去年年底就變成股份制,之後在結婚嫁進來就沒了。所以就在什麼都沒談好的情況下領證了,之後說六萬八的彩禮,我們加添點給我們買張車,他爸媽沒說什麼。後來到我家訂婚的時候,他家沒和我們家商量,只帶了一萬六來,還在我們打牌的時候隨手遞給我爸,我爸當著他們的面就把錢給我了,說給我零花。他家人走了之後,我爸媽說就問我考慮清楚沒,他家人太會算計了,怕我吃虧。我雖然還是嫁了,但在我心裡就一直有道坎。


小雅199234929


看要的多少,和實際情況而論,我是男的還沒結婚,我覺得彩禮是必須得,但是不能太多,我們這兒有一家要了三十萬,男方家沒錢,把門面房賣了,你說這女的嫁過去能得著啥好臉色,我同學結婚彩禮10萬,孃家配送了一輛13萬轎車,你說這媳婦去婆家能不被優待麼,不是彩禮多少問題,而是實際情況問題,加上現在只談彩禮不說嫁妝,肯定會生出矛盾,人家家奮鬥一輩子為了娶你買車買房背一屁股債,是誰心裡都不好受,你直接啥也沒有就出個人拎包入住,娶媳婦是兩個家庭結合一對小夫妻,湊成一個好子,不是男方對女方家的扶貧


放下就好一切隨緣


不要彩禮會被看不起嗎?我結婚我爸媽沒要彩禮,反而給我房子車子,我也沒見婆家看不起我,我老公也有房子,我們家我做主,老公沒意見,每個月工資發了第一時間打我卡上,去了婆婆家,老公不讓我做飯,我就沒做過,婆婆說了也沒用,他兒子說了,有他呢,不需要我幹活!


禎禎980


這個彩禮的問題主要分地區,我是青島市城陽區的人,我只能說說我們這裡的習俗,我結婚的時候是07年那時候的彩禮是3萬8千,但是回禮是2萬,收下這1.8萬元買嫁妝等東西吧,那時候也沒有要求車和房子。現在我也有了女兒,主要是閨女自己喜歡兩個人都踏踏實實過日子,不需要彩禮,我可以給她陪送房子和車子


逍遙強強11


要彩禮的錢給誰?給小兩口過日子沒問題,給女方父母用來給兒子結婚,這就是賣女兒,說女兒養了二十幾年,兒子就不是養的?還說自古就有的彩禮,遵循古制禮節,女方要拿多出男方一倍的陪嫁,女方有多少出這個錢了?我和媳婦是經過別人介紹的,我直接問是否有一個弟弟或者哥哥,如果有一個弟弟或者哥哥堅決不會處的,首先在他家的地位就不平等,現在女方父母很多都是吃拿女兒養兒子的心態,如果再是伏地魔我肯定瘋掉,幸虧我有個小姨子,和妹夫關係處的比較融洽,在古代有彩禮,有陪嫁,這個叫禮節,現在瘋狂要彩禮這是陋習,導致女兒嫁過去還要和老公償還債務,而不考慮女兒的幸福,待嫁的女人好好想想吧,能陪你過一輩子的是老公,當你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回到孃家,他們就認為你是個外人,好好愛你的老公,感情家庭需要經營,希望每個家庭都能幸福快樂。[呲牙]


V曹豐顯V


要彩禮可以,加上陪送嫁妝,都給女兒,沒毛病,要來彩禮留給自己或者兒子結婚用,這才叫賣女兒,想讓女兒有面子和彩禮無關,看你給女兒多少嫁妝!我只有一個女兒,以後給不給彩禮無所謂,對孩子好才是真格的,我不會因為彩禮,把關係鬧僵,等孩子結婚,也儘量要找條件差不多的,絕對不攀高枝,我把錢大部分都給女兒,婆家誰特麼還敢瞧不起我女兒!男方全款買房子,我不需要加名字,我會把一輩子80%的積蓄都給女兒,買套房子,貸款我還,如果對方貸款買房子需要我女兒一起還,名字必須加!雙方條件差不多,嫁妝我一分不會少,親家出多少,我出多少!讓孩子過的舒心就是當爹媽的奮鬥目標!


拿棍子攆你


要不要,要多少,不能一概而論,風俗是風俗,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量力而為吧!我結婚時,既沒有訂婚,也沒有要任何彩禮,結婚只收了一枚戒指,也沒有買房沒車,婚房是單位發的宿舍,結婚當天公公給了一千元錢,沒過幾天我就幫他家還外債兩萬多。我和老公是因為愛情才結婚的,什麼彩禮啊,錢啊,都不如感情最可貴,最後我們的日子特別幸福,為了我和孩子老公很努力還考上了公務員。結婚是為了幸福,因此彩禮真的不重要,不要被風俗綁架。


不好惹221397919


我有兩個女兒,也不打算再生了,所以以後孩子大了,我不會讓她受氣的,彩禮必須有,拿不出來不打緊,我出彩禮但是我家要娶女婿,婚後在孃家生活,孩子隨我家姓,有必要我一樣可以買套房子給他們,但是婆婆不能住一起,我不會說他們家賣兒子的


胭脂淚相留醉73555329


說彩禮,不要彩禮,請問誰罵你,人,做事,事在人為,只要真的喜歡對方,都能過幸福,如果為錢結婚,沒有感情,最後都會拜拜。

彩禮,誰找老婆不給彩禮啊,只要不過奮,彩禮多少雙方能接受就行,不要大開口,賣丫頭指的就是,幾十萬賣來的女人,結婚當天彩禮不帶回婆家的,都是賣丫頭的做法。這樣的結合,買來的東西,誰也看不起你。

彩禮多少,結婚當天帶回婆家,給小孩一個安定的家庭,孃家條件好一點的話,結婚時,彩禮以外在給丫頭一點嫁妝錢,這樣的父母親,是為自己小孩去想,是位好父母,會有人尊重的。

彩禮傻要,彩禮不帶回婆家的,這樣的女方家庭,都是傷害自己的小孩,有的彩禮錢都是男方借來的,結婚後小倆口掙錢還帳,小孩能會幸福嗎?別忘了,這帳是為誰還的,是為孃家人貪懶還的,賣丫頭的錢,花著舒服嗎?親情沒有,只有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