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林
這個問題大多數的人都深陷其中,糾結的不行。要是讓我處理這件事情,你一個孩子,大姑姐給你家孩子100元,那她三個孩子,你就每人給50元,三個孩子一共150元。
我家大女兒剛一歲半的時候,老公外地的三表哥帶著他5歲的女兒,過年來看望婆婆(也就是他姑),我和婆婆每人給了他女兒10元壓歲錢,在我們當地來說,也說的過去。
表哥見我們都給了他女兒壓歲錢,隨後從兜裡掏出30元錢,也給了我大女兒。那時的我心裡還很美,心想,比我們掏的還多了10元,也算不虧。
我老公就在三表哥當地的大理石廠拉荒料,是當副區長的二表哥給找的活。我們在當地租了房,住了幾年才知道,雖然是山區,但婚,喪,嫁,娶的隨禮也大的驚人。
過年孩子們的壓歲錢比我們那兒要高很多。剛開始,還有些不適應,去的時間長了,也漸漸入鄉隨俗了。
有了上次壓歲錢的事情,三表哥在他幾個兄弟姐妹間互相傳話,說我們家的人特別小氣,和他們說話都帶著蔑視的語氣。讓我很受傷,我只說一個地方一個鄉俗,我們給得少,你也可以回得少啊,給了心裡又忿忿不平,那是何必呢?
每次過年回家,我給我哥兩個孩子,每人100元,我弟兩個孩子,每人100元。我家三個孩子,嫂子和弟媳給我家孩子每人50元。
老公回家後就和我說,你弟和你哥的孩子就值100元,咱家孩子就值50元。人家分明就看不起你這個姑姑。
我不愛計較這個事情,多100少100又怎樣,因為這點小錢鬧彆扭不值當。出門在外一年,回家就圖個紅火熱鬧。
別人是別人,我既然多給了,那是我願意,不會糾結太多。與其把心思放這上面,還不如動些腦筋,想恕怎樣多賺錢呢!
親戚之間就是這樣,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才能增進彼此間的感情。那人人都算計,那乾脆就不要來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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