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带头办案 出席2020年“第一庭”

3月17日下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出庭支持公诉苏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这也是该院检察长王晓明第四次出席新春“第一庭”。


检察长带头办案 出席2020年“第一庭”

受新冠肺炎影响,今年的新春“第一庭”比往年晚一些,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的社会责任和工作热情有增无减。

在庭审过程中,王晓明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依次出示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苏某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王晓明检察长办案已成为常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审阅卷宗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亲自提审讯问、修改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认真出席每一次庭审,不仅对其他员额检察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激励士气,提升该院检察队伍业务水平,也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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