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境外抵雅人員原則上集中隔離14天,隱瞞虛報或被追責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文莎)3月17日,雅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通告稱,境外抵雅人員原則上須進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特殊情況報經縣(區)指揮部批准後,可以進行居家隔離觀察。境外輸入性病例醫療費用支付實行分類處理。境外抵雅人員應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對拒不配合或故意隱瞞以及虛報填報,造成疫情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雅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第8號)

為進一步加強雅安市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和境外抵雅人員健康安全,嚴防疫情輸入擴散,依據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13號公告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境外抵雅人員,指抵雅之日起前14日內從境外來華(歸國),從各地口岸入境後轉乘國內交通工具(包括鐵路、公路和乘坐私人交通工具等)來(返)雅的中國公民、外國公民。

二、所有境外抵雅人員到達雅安境內火車站、汽車站或通過其他方式到達後,都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火車站、汽車站、所在社區(村)、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本人基本情況、入境時間、途經口岸、旅居史、健康狀況等,並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按相應管控措施立即進行流行病學調查、PCR檢測、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境外抵雅人員原則上須進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特殊情況報經縣(區)指揮部批准後,可以進行居家隔離觀察。

對確需回雅的境外人員,其親屬應當提前3日與居住地社區(村)居委會主動聯繫,如實報告情況。

三、境外輸入性病例醫療費用支付實行分類處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回國過程之中,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在醫保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回國入境過程之中被確診為輸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承擔。參加了商業保險的,按保險合同執行。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助。

隱瞞、謊報旅居史和接觸史、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自行承擔本人轉運、隔離和醫療等相關費用。

四、賓館、酒店等要嚴格履行境外抵雅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和報告義務,接待單位、社區(村)應按規定將境外抵雅人員相關信息向屬地公安機關或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境外抵雅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五、充分發揮聯防聯控機制作用,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督管理責任,協作聯動,履行主體責任,落實衛生檢疫措施,加強信息共享。各縣(區)要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化作用,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六、各社區(村)、單位、新聞媒體要加強境外抵雅人員疫情防控宣傳動員,引導境外抵雅人員自覺做好信息申報,鼓勵城鄉居民發揮監督作用。

七、境外抵雅人員應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對拒不配合或故意隱瞞以及虛報填報,造成疫情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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