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1322”機制助推民事檢察工作

牙克石訊 近年來,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落實上級院部署要求,創新“1322”民事檢察工作機制,提升了民事檢察工作水平。

“1”是建立“月調度、周調度”機制,發揮院黨組統領檢察業務的作用。院黨組每月召開一次核心業務數據通報調度會,聽取核心業務數據進展情況彙報,進行工作部署;分管副檢察長採取每週調度的模式,靠前指揮親自上手,與檢察官一起研究案情。

“3”是實行三項工作機制,有效拓展案件來源。一是實行“多口宣傳”機制。該院利用每年“法治宣傳週”開展法律諮詢,加大民事檢察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民事檢察的知曉度。二是實行“律所走訪”機制。該院通過與轄區內律師事務所和鄉鎮司法所建立聯繫,每月通過電話或實地“走訪”,主動尋找線索。三是實行“監督排查”機制。該院充分發揮駐法院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室的作用,檢察人員分組以輪流值班的形式深入法院開展監督,排查梳理案件線索,及時開展調卷審查。

“2”是採取兩項措施,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一是採取“逐級溝通”機制。該院通過承辦檢察官和法官、部門負責人之間、分管副檢察長和分管副院長、檢察長和法院院長四個層面進行溝通,各層級充分交換意見,取得審判機關的理解與支持,有效提升了辦案效率。二是採取“個案彙報”機制。對疑難複雜的問題,該院主動向上級院請示彙報,得到了上級院對口部門和有關專家的指導和幫助,有效提高了案件質量。

“2”是落實兩項機制,確保日常辦案和專項監督取得實效。一是落實“律師輔助取證”機制。辦案中,加強與律師和基層司法工作人員的走訪溝通,發揮他們與當事人接觸多、獲得證據便捷的優勢,輔助完成部分取證工作,有效提高了辦案質效。二是落實“因地制宜類案監督”機制。呼倫貝爾市地域廣闊,農林牧類型齊全,各地案件也各有特色,需要因地制宜地開展線索摸排和民事法律監督,該院通過各類專項監督活動,根據牙克石特色尋找法律監督突破口。 (李岱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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