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龜類被判處三年零十個月

 正義網南昌3月18日電(通訊員周英子)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檢察院對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提起公訴,目前該案經一審宣判,被告人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此外,因其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此新罪,撤銷原判緩刑,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

  2018年3月,熊某在逛百度貼吧時,無意間進入一個名為“訪龜吧”的網頁,隨後便結識了很多陸龜愛好者。隨著熊某逛貼吧的時間越來越長,貼吧等級也越來越高,便有許多人向熊某諮詢是否有陸龜出售,熊某發現這是一件有利可圖的事情,便做起了買賣。熊某先是通過網絡找到了出售陸龜的老闆,由對方提供貨源,他負責找買家,每賣出一隻龜,熊某從中獲取7%的提成。

  2019年三四月間,熊某共出售6只陸龜,其中2只陸龜(豹紋陸龜、蘇卡達陸龜各1只),其餘4只因飼養不當已死亡,無法鑑定。2019年4月,民警在熊某家中當場查獲陸龜活體5只(1只蘇卡達陸龜、2只赫爾曼陸龜、2只疑似豹紋陸龜,均是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名錄保護的國際瀕危野生動物),據熊某供述,這些都是他通過微信購買所獲。

  檢察官提醒,個人收購野生動物,不管是以謀利為目的,還是為滿足私人愛好,只要沒有林業行政部門的審批手續,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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