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國人飛來中國了,沒錢隔離,沒錢治療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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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題目的這種說法,純粹是為了治病才來中國的?


這時美國、西歐等很多國家對於新冠病毒肺炎的治療不是免費的。有人說,不免費就不治嗎?那可不是。

比如說在美國,病人得病送到醫院去,如果不繳醫療費就被攆出去嗎?美國的醫生只管治,回頭醫院會給你寄賬單的。在信用社會,如果你不償還賬單,法院會凍結你的各種信用卡,將你名下的財產拍賣。想想在美國沒有信用卡是一件多麻煩的事?足夠你喝一壺的。


因此,現在還有不少在國外的華僑,覺得國內是免費治病,國外醫療費很貴特意飛回來治療。

但實際上,千萬不要確診之後在搭乘飛機飛回來。這是違法行為,很不道德的行為。對於故意傳播新冠病毒肺炎的,回國以後也會被刑事立案調查處理。有可能觸犯《刑法》。

實際上,對於中國人也不一定是免費治療的。我們免費治療的前提是參加了基本醫保。既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又包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免費治療分為兩部分,新冠病毒肺炎的治療費都納入醫保報銷,醫保報銷完畢之後的個人負擔部分會有政府財政予以補貼,這屬於醫保救助。實際上,如果說你在免費治療期間治療了其他與新冠病毒肺炎無關的疾病,醫保報銷之外的費用肯定要自己承擔的

當然,我們國家的醫院治療是預付制。預付制能夠節省很多麻煩,甚至討要成本,也會提升我們的醫療成本。就像我們金融需要準備一定的壞賬率一樣。從這一個角度講,我們國家的信用建設確實應該再進一步完善。

可是關於新冠病毒治療的特殊時期,如果當事人實在掏不出錢,那麼也沒有辦法,相關費用國家醫保局和醫院會按照法院的程序處理的。畢竟我們不可能把一個新冠病毒肺炎病人推向社會,這也是不道德的。這種方式也適合於外國人,外國人如果實在付不起錢,肯定也會給他治療好。如果他中國沒有資產,我們就全當做好事了。

話又說回來,外國人怎麼能到中國來呢?他肯定是通過簽證吧?我們在審批簽證的時候,肯定要確保這個外國人在國外有穩定的收入或者資產。審批過簽證的同學都知道,必須要有銀行流水等資料。一般怎麼會付不起中國這麼一點點醫療費呢?即使我們不收他的醫療費,話又說回來,他又怎麼回國呢?這真的又是一個問題。



3月16日我國只有內地一例新增確診病例,剩餘的20例全是國外確診輸入病例,確實應該加強國外輸入病例的防控了。


暖心人社


外國人飛來中國,沒錢隔離、沒錢治療,這種情況幾乎不存在,所以,基本沒必要在這方面有擔憂。

為什麼說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在國外疫情日益加重的這段時間,無論身居國外的華人、華僑,還是一些外國人,都爭先恐後的搶著來中國躲避疫情,導致直飛中國的航班極為火爆。因此,多數飛往中國的航班票價都不同程度漲價,而且漲幅比較大。

比如:由倫敦飛往上海的公務執飛機,一個座位高達18萬,但機票依然在兩小時內便被搶購一空。該機共有40個座位,基本屬於有錢人的專屬航班。儘管票價如此之高,但依然是供不應求。即便是普通航班,票價也漲到了2萬多一張,對於基於奔向中國的人來說,現在錢都不是問題,關鍵是能爭搶到儘快抵達中國的機會。據悉,倫敦飛往上海的3月份的機票已經基本售罄。

所以,只有現在還能到達中國的人,基本都不缺錢,沒錢的人連來中國的臉機會都爭取不到,因此,根本用不著擔心他們支付不起隔離和治療費用。

現在我們需要著重考慮的不是費用的問題,而是什麼人可以接收,什麼人需要限制入境我國。比如英國、瑞典等國家,已經放棄了與疫情的對抗。從這些國家出來的人,已經被感染的概率非常高。對於從這些國家抵達中國的人員,我們需要進行賽選,只有中國籍公民以及為中國走出貢獻的外籍華人,我們才能夠接收。其他人再有錢也並不適合入境我國,以免影響我國的疫情控制。

在這次疫情期間,中國已經為世界各國抗疫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出錢、出力、出人、出物、出抗疫和醫療經驗,出檢測試劑盒等等,付出巨大,同時,也損失不小。而且,中國也沒有義務為世界各國的感染者免費治療,誰需要治療誰掏錢,天經地義。

結束語:現在,大多數人都開始擔心境外輸入病例會影響我國抗疫所取得的成果,這個成果是14億中國人辛苦付出換來的,來之不易。即便境外輸入病例有錢自費治療,也需要限制一部分人入境我國。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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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拒絕所有外國人登機來華!!!各國華人華僑必須如實彙報登記所有行程病史,作為以後法律起訴證據才能登機。所有境外輸入人員一下飛機,立即全部送往隔離點檢測觀察28天,強制執行!一旦確診病毒感染,所有費用個人全部自理!祖國不可能不歡迎同胞回家,但國門是為同胞而開,而非為病毒。大家都有責任把國門守好,把閉門羹留給病毒。

我們的天使已經好累好累,如果愛國,請愛徹底!






WKAiKAi


今天下午在辦公室裡面聽同事講了一個泰國,大體是這個國家吧。

所有入境人員首先必須買一個保險,這個保險承保份額是60萬。

沒有購買保險的人不準落地。

我想,我們應當採取這樣的措施,無論從哪一個地方進入中國,必須購買這一個保險,這一個保險不管是哪一個公司承保的,但是必須有不低於60萬的保額。

我們不考慮這個保險的保險金是多少,我們只考慮如果進入境內的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一旦被確認,那麼我們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必須救治這一筆費用是中國的國家財政承擔的,我們沒有義務這樣做。

如果全世界來到中國被確診的只是10個人,8個人,哪怕每個人600萬我們也可以承受,但是每天入境人員12萬人,這是什麼概念,什麼人能受得起什麼國家時間長了也變成了虧空,這叫消耗資源。

所以我覺得進入國境的人必須購買保險,並且保險的份額不得低於60萬,如果出現了肺炎疫情,那麼所有的治療費用必須承擔不低於60萬。

對於保險沒有好感,但這一次我覺得這樣的保險非常有必要。


義誠老師


最近一段時間,常看到外國人對中國表達各種羨慕,認為我們國家的效率高,這在疫情當中淋漓盡致地體現了出來。同時,很多老外認為,中國在疫情控制方面,做得非常棒,而且對國民還是免費的。

如果外國人乘坐飛機到了中國,肯定不是免費隔離和治療的,那麼,飛過來的老外如果沒錢隔離,沒錢治療怎麼辦?

(一)這個階段能坐飛機過來的老外,沒錢的幾乎沒有。

現在這個階段,機票費是很貴的,如果這個階段能乘坐飛機來中國,大多都是有錢的,沒錢的很難碰見。

先不管有錢沒錢,肯定是不會趕出去的,一是先隔離,隔離完如果有情況,那麼進一步治療。

總不至於因為人家沒錢,就從隔離地方趕出去,或者從醫院治療的地方趕出去,那對社會損害太大了。

(二)老外如果自己沒錢,那麼可以在治療的同時,讓其聯繫家人匯款。

如果老外自己沒錢了,可以讓外國人聯繫他的家人,讓其匯款。有人說了,萬一他們家不匯款怎麼辦?萬一他沒有家人怎麼辦?

那就聯繫他所在的單位,看能不能付款,或者從每個月工資里扣。

如果連工作也沒有,可以在出院時出具欠款單,限期多長時間還上,如果到期還不上,那就進入黑名單,限制出行。

這會讓他在中國舉步維艱。

(三)如果當事人解決不了問題,那也可以聯繫大使館。

除了上面的辦法外,如果真的要把欠賬追回,可以聯繫老外所在國在華大使館。畢竟,在中國境內,國民進行新冠肺炎的相關檢測和治療是免費的。那麼,老外所在國也許有這樣的政策,畢竟是該國公民。

不過,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中方聯繫大使館的,畢竟這不是外交事件。

但可以督促老外聯繫他們的大使館,畢竟,公民在外,任何事情,只要不是違法,都可以找大使館幫忙解決。

至於大使館怎麼幫助,那就是他們之間的事情了。

綜合來說,乘坐飛機過來的老外,大多不缺隔離費和治療費,如果真的沒有,可以聯繫家人、朋友或工作單位,如果都沒有,可以督促聯繫大使館,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只好讓打個借據,限期歸還了。


藍風破曉


外國人在疫情嚴重的情況下還能飛來中國,證明他們自身的經濟實力還是不錯的。中國是全球最早出現疫情的國家,也是疫情最快得到控制的國家,在疫情接近尾聲的時候,全球爆發。而那些飛來中國的外國人,大部分也是看到中國的情況才來的,他們大部分人可能也覺得中國對疫情更加了解,有更有效的解決辦法,所以飛來中國。這是一種對中國政府的相信,也是對中國的肯定,同時,展現了中國的大國風範。


chen彧


2020年的春天是在全球抗疫中拉開帷幕的,疫情的迅速發展,已經使得一些歐美國家醫療資源不堪重負。

而在大洋的另一側,中國政府以雷霆手段迅速將疫情控制住,現如今第一個大規模爆發疫情的國家,已經成為了眾多歐美人心中最安全的地方。

在各種平臺上,我們能夠看到那些歐美人對我國的仰慕之情,中國政府太給力了,疫情控制的非常好,對自己的國民也是沒話說,還給予免費治療,這可讓不少歐美人羨慕嫉妒恨,巴不得脅生雙翅飛到中國來避難。

別說還真有外國人付諸了實踐,來到了國內。不過問題就來了,這些老外從國外不遠千里來到中國,自然要接受隔離,如果確診的還需要就醫,這可都是要錢的,如果這些人沒有錢,咋辦呢?

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不用過多擔心,能夠飛到中國來的人,可都不是窮人,現在來中國的飛機票可貴著呢,要知道,從倫敦經停日內瓦飛到上海的機票已經高達18萬的天價,可是在短短兩個小時內,機票已經全部售罄。

一張機票錢那可就頂得上好多人一年辛辛苦苦賺到的錢了,所以說能夠買得起飛中國的機票,那絕對不是一般人,至少經濟實力肯定不成問題。

不過就算沒有錢,如果真的需要治療,我國也絕不含糊,肯定全力救援,畢竟確診病例不及時收治的話,我們前期所取得的抗疫成果都將毀於一旦。

至於醫療費用我們完全可以讓外國人在治療期間找家人朋友為其匯款,以此來支付醫療費用。

當然實在不行,還可以讓外國人聯繫外國人祖國在華的使領館,讓他們進行溝通,想辦法解決。

畢竟在中國,我們有能力也有財力為中國國民免費治療,至於外國人我們可沒有這個義務為他們提供免費醫療,該交出此絕招的治療費用一分也不能少。

不過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國是否還要堅持目前的外國人入境政策,是不是需要對一些國家的入境者採取限制措施。

比如已經鐵了心搞全民免疫的英國人,放棄輕症和疑似病例檢測的瑞典人,這兩個國家的人真心非常危險,他們的感染風險非常的高。

一旦出現無症狀患者已被感染,而不自知,不嚴格遵守隔離紀律,到處亂轉,這可就是一個王炸,可以徹底摧毀我國前期的努力,使得我國再一次陷入抗疫的泥沼。

說句實在話在這次抗疫的過程中中國已經為整個世界做出了卓越的貢獻,為整個世界爭取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充分準備。

同時我們也付出了極大的代價,整個中國經濟陷入了停滯,武漢這座特大型城市按下了暫停鍵,一切付出都是為了戰勝疫情,每一次付出背後都有14億人民的支持與鼓勵。


不僅如此,我們還對多個國家實施了醫療援助幫助他們戰勝疫情,中國人在這次疫情中付出的遠比歐美人想象的多。

所以叫我們更應該珍惜目前的大好局面,不要讓那些入境人員給破壞了。我們作為負責任的大國,老外只要來到中國,不管貧富,我國都會盡全力治療。但是我也希望疫情比較嚴重的國家能夠管好自己的國民不要到處亂跑。

  

  


策神歷史


外國人來中國如果是在平時簡直再正常不過:隨著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的提升使我們的人員、商品和資本滲透到了世界上每一個角落,與此同時相應地也會有相當多的外國人湧入中國。然而這件平時看來再正常不過的是事在疫情期間就不正常了:新型冠狀病毒是以人類或動物的組織器官作為傳播介質的,所以減少人員流動與接觸就是遏制病毒傳播的最佳手段。可以說疫情當前之際儘可能不出門就是對自己和家人最大的保護,那麼這時來中國的外國人都是一種怎樣的心態呢?

疫情造成的人員流動一定會遵循從高發地區向平穩地區擴散的規律。畢竟高發地區各種資源都很緊張,交叉感染也特別厲害。在中國疫情形勢趨緩的情況下不排除會有疫情高發地區的人員流入中國境內這種可能性。與此同時目前並不是所有國家都可以免費治療新冠肺炎的,因為這既需要強大的財力做背書,更需要政府有勇於擔當的精神。選擇一個不花錢或花錢少的國家躲避疫情似乎也是人之常情。有些國家的人因為國內疫情高發或因為治療費用高昂而來到中國就屬於典型的躲疫情現象。

當然來中國的外國人除了躲避疫情之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些人本來就在中國務工求學,那麼這些人來中國其實就和我國在外公務人員一樣其實是為了生活。無論是不是來躲疫情的,但這種大規模的人員流動本身就增加了疫情傳播擴散的潛在風險。目前我國對境外疫情國家(地區)實施的是分類防控:按高風險、較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等標準對海外國家進行分類防控。對風險較高的國家直接採取限制入境政策;儘管對中低風險國家沒直接限制入境,但從這些國家來的人也必須按我國相關的防控政策進行隔離觀察。

這樣也就隨之產生一個問題:如果來到中國的外國人沒錢隔離、沒錢治療的該怎麼辦?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來的人是否之前就已出現症狀乃至已確診。如果是在出現症狀乃至已確診後飛來我國的,那麼首先最重要還不是治療費用的問題,而是說這本身就已是觸犯我國刑法的行為,針對這種行為是一定要立案調查並予以懲處的。如果之前沒出現過症狀的人來到我國境內就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經過隔離觀察證實並沒感染病毒,二是在我國境內隔離觀察期間被確診。前者只涉及到隔離費用,而後者還會涉及相關的治療費用。

現在中國官方已就這些相關費用問題給出了明確的說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報銷以後再實施財政補助,個人不需要負擔相關費用;未參加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者如在我國交納了商業保險,那麼就由他參保的保險公司按商業報銷規定進行報銷;既未參與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又沒在我國交納商業保險的由個人負擔相關費用;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醫療救助。接下來我就為大家逐條解釋這一系列相關規定。

事實上目前入境中國的不只有外國人,同樣也有我國在外務工留學的人員。這些人在國籍是中國公民,然而他們的確是從境外回來的,也就是說客觀上存在把境外病毒帶入國內的風險,所以他們也必須按國內的防控標準進行隔離。當然由於他們本身是中國公民,那麼在依法納稅且參與中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前提下他們是可以享受免費隔離的待遇,如果他們在隔離期間發病也是可以享受免費治療的。當然必須強調的是:這隻適用於參與中國基本醫療保險的中國公民,而包括已入籍外國的華人華裔在內的所有外籍人士均不享受這一待遇。

未參加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外籍人士中有的人可能在我國交納了商業保險,那麼就由他參保的保險公司按商業報銷規定進行報銷。由於這在本質上是一種商業行為,所以具體的報銷額度由他們與參保公司達成的協議為準。報銷後如果仍有一部分差額,那麼自然由他們自行承擔。如果既未參與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又沒在我國交納商業保險,那麼毫無疑問應該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費用。如果我國不確立外籍人員自費的原則,那麼勢必造成非免費國家的人員大量湧入我國的現象。這樣不僅會加大我國的財政負擔和醫療資源負擔,更嚴重的是存在導致輸入性病例暴增的風險。

目前浙江、甘肅、北京等地已累計確診166例境外輸入病例。我們從年前直到現在讓全國14億同胞幾乎是以集體趴窩的形式才把國內疫情遏制住。如果放任境外輸入病例的增長,那麼這日子就真沒法過了。入境中國的外國人自行承擔相關的隔離、治療費用既是維持我國財政經濟體系和醫療體系正常運轉的必要之舉,也是控制境外輸入病例的一種有效手段。那麼我國頒佈的政策中為什麼最後又留了一條“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醫療救助”呢?這裡我覺得有必要說明一下這條是不能濫用的,否則如果每個入境我國的外國人都哭窮豈不是讓我們的政策成為一紙空文了嗎?

事實上現在能到中國來的外國人十個當中有九個是不差錢的,因為你要知道在目前的疫情形勢下很多班機處於停飛狀態,現在飛中國的機票可不是一個小數目。當然相比某些國家高額的治療費用而言:也許會有一部分願意承擔這筆機票錢,但這至少證實他們其實是有錢的。況且即使他們一時拿不出那麼多錢也完全可以向他們國家的大使館索要相關費用。如果來的老外本身就在中國務工就更方便了:給不起錢沒關係,咱們先給你治病,但你得打欠條,今後我們每個月從你工資里扣。如果你要是敢賴賬,那麼我們就像對付國內的老賴一樣把你列入黑名單,讓你今後的生活變得舉步維艱。

所以即使就算真有入境中國的外國人拿不出錢這種情況其實也有很多種解決辦法,但由他們自行承擔費用這個規矩必須立起來,否則我們就相當於在變相鼓勵外國人都來蹭免費治療的福利,那麼我們的財政體系就必須為此承擔一筆相當大的開支,我們的醫護人員就必須在已相當辛苦的狀態下繼續承擔高負荷的勞作,我們就必須繼續為境外病例的輸入而擔驚受怕。可能有人曾聽說過前段時間我國針對外籍人士的國民待遇政策,那麼這是否和外籍人士自行承擔費用相沖突呢?其實完全不衝突,因為兩者的適用對象是不同的。

國民待遇所針對的是疫情期間滯留在我國的外籍人士,而自費原則針對的現在入境的外籍人士。所謂國民待遇是指外籍人士在疫情期間享受和我國公民同等的待遇,與此同時也必須履行同等的義務。疫情期間一部分外籍人士滯留我國境內,與此同時一部分中國公民也因故滯留海外。由於新冠肺炎是一種傳染性極強的疾病,所以本國普遍形成了就近治療的原則:滯留人員一律在滯留國家就近接受治療。中國在疫情期間對滯留的外籍人士實行和本國公民一體救助的原則,同時滯留海外的中國公民也得到了滯留國家的救治。如果各國都對滯留本國境內的外籍人士予以驅逐,那麼會導致的結果是什麼呢?被驅逐的人員沿途經過的地區都將存在爆發疫情的潛在風險,所以各國即使從保護本國民眾的安全出發也不可能做這樣的事。

中國在疫情期間收治了一部分滯留境內的外籍人士。我們對這些人本著人道主義精神予以救治,否則這些人就將成為我國土地上移動的傳染源。新冠肺炎的檢測、隔離和治療費用都很昂貴,住院期間的生活費也不是個小數目。所以在當時那種情況下我國的醫療機構不可能要求滯留的外籍人士先打錢再救人,這樣不僅違反人道原則、破壞國家形象,同時無形中也增加了風險。國民待遇針對就是當時這些滯留人員,而我們也確實對他們進行了一視同仁的救助。然而現在入境中國的外籍人士卻是在中國疫情形勢逐漸好轉之時客觀上增加了境外輸入的風險,顯然不能和疫情初期滯留我國的人員混為一談。我國所謂的“國民待遇”、“困難人員”是針對滯留人員這一特定對象而言,現在入境中國的外籍人士再要以此為由要求免費治療就純粹是想蹭福利,所以這是我們決不能縱容姑息的。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其實嚴格的來說,這種假設不成立。因為如果一個外籍人士感染了新冠病毒並且已經被確診,那麼他肯定是無法出境的,無論這個人所在的國外有沒有要求確診患者強制隔離,他都是被禁止出國的。

如果說這個病毒感染者真的“神通廣大”來到了我們國家,被檢測確診之後隔離費用和治療費用該由誰出呢?

其實官方並沒有對這種情況進行明確的表態,但毋庸置疑的是,無論他有沒有錢,我們都會先將其收治,因為人命關天。

從常理來說,這個人入境之後,隔離和治療的費用都是自己出,如果說他一分錢都沒有的話,要麼建議親屬打錢,要麼聯繫駐華使館,耍賴肯定是不行的。

其實對於外籍人士而言,還存在一種情況,那就是原本就在中國生活或者工作的外籍人士。如果這類人群感染新冠肺炎,那麼他們確診後的隔離和治療費用,享受我國老百姓同等待遇。

為什麼外籍人士享有免費治療的權利?一是因為收治外籍患者屬於人道主義救助,二是因為各國在疫情期間達成的默契。人道主義救助不難理解,還是那句話,人命關天。

“默契”如何來理解,就是疫情之下,很多國家都表示外籍人士同樣享有檢測和治療費用報銷的權利,因為外來人員畢竟是少數,不會對國內醫療系統造成太大的負擔,而且這樣做之後還能保證本國國民在國外也能及時得到援助,說白了就是“我救你的人,你救我的人”。

而且這種“默契”是必須達成,因為任何一個國家和政府,都不會對病毒感染者置之不理,因為這樣做會導致更多人感染,這也是為什麼新冠疫情會被視為全人類共同的災難。總而言之還是一句話,不管有沒有錢,肯定會先收治。


國際視角淺說



隨著全球疫情的擴散以及我國國內疫情基本得到控制,我們這個世界級的“安全島”開始吸引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前來避難。在如何收取隔離費用和治療費用等方面,仍然存在非常多的難點。例如已經加入了外國國籍的華人,但是在歷次國家災難面前都貢獻了自己的力量,如何處理這部分人回國以及防疫、治療新冠肺炎等問題,仍然存在一定的盲區。如果這些可以通過其對國家的貢獻來制定措施,那些沒有足夠資金就衝著“免費治療”而來中國來的新冠肺炎病例將如何處置呢?

首先對外國人的救治基本上參考是否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如果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那麼再扣除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了醫療費用之後,個人承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也就是很多人說的免費治療;如果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那麼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承擔,也就說自費。當這一規定逐步落實之後,據說美國等國飛往我國的航班空了很大一部分。如果患者參加了商業保險,那麼相關費用就由商業保險公司按照合同支付。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加細緻的措施一定會被制定的。畢竟現在的國際經濟形勢和病毒的發展趨勢都帶有非常多的不確定性,這些都需要綜合考慮,才能制定下一步措施。


其次就是根據我國的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國家對患有特定傳染病的困難人群實行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外國人沒有參加我國基本醫療保險,並且沒有參加商業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可以向我國政府申請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但是具體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等部門共同制定,也就是說具體該條例如何執行仍然由我國國務院決定。從法律上來說,如果外國人沒有錢隔離也沒有錢治療,國家也會積極的給予治療。這一治療更多的是為了防止疫情在國內蔓延和擴散,而不是出於“善心”。


最後就是外國人在國內沒有錢進行隔離和治療,是可以和該國駐我國使館進行協商和交涉的。根據現在已公佈的數據,一名重症的新冠肺炎確診者花費高達80萬人民幣。這筆錢放在哪個國家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尤其對普通民眾,這筆醫療費非常的高昂。其實很多外國人飛往我國根本目的就是衝著我國的免費治療,且治療經驗非常的豐富,現在我國的治癒率已經非常高了。對外國人而言與其在國外當小白鼠,不前往我國接受正規且有效的治療。如果外國人在國內因為隔離和治療而產生費用,這筆費用可以讓該國駐我國大使館支付,畢竟保護本國國民是每個國家應盡的義務。

因此,外國困難人員可以向國務院申請醫療救助,減少或者說免除醫療費用。作為別國的公民,一旦在我國因為隔離和治療新冠肺炎產生費用,那麼該國駐我國大使館有義務向我們支付醫療費用,否則該國就沒有盡到保護本國公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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