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高中時期曾經有看過一本關於阮玲玉的傳體小說,薄薄一本小冊子。當時還是孩子的我讀完之後並沒有太多感觸,唯獨記得那書所附黑白照片中的美麗女子,和她所留下的那四個字:“人言可畏”。
人言可畏,呵……
縱觀她的一生總是隨處可見誹謗的身影,這些流言輩語像是劊子手手中用於凌遲罪犯用的小刀,刀刀見血,卻不要人性命,而是在最後一刀才結果一段生命。
阮玲玉風華絕代,卻最終抵不過幾句要命的誹謗之語。這不能不說讓人後背發涼。
一、電影《阮玲玉》張曼玉重現阮玲玉
她過世時也不過25歲,當初自己明明也是知道的,卻直到今日,才不由得感嘆:太年輕了,實在是太年輕了。所謂紅顏薄命,亦無外乎如是了。
許是原本就知道她的生平——
知道她6歲喪父
7歲起一邊在洋學堂唸書,一邊在大戶人家做丫鬟,
15歲與主人家的少爺張達民陷入初戀,並與其私奔同居16歲步入影壇,
17歲成為可口可樂第一位中國代言人,
20歲被封“民國四美”,
22歲時愛上年過40的富商唐季珊,並被愛過的二人背叛,聲名掃地,
24歲被尊為“電影神女”,遇見青年才俊著名導演蔡楚生,卻又被他的懦弱傷害,
25歲留下一句“人言可畏”服藥自殺,
身亡當天,5名上海少竟相繼自殺,舉國震驚。
一向不問八卦的魯迅,也破天荒地為阮玲玉辯護,撰寫《論“人言可畏”》,抨擊“人言人心”,30萬人為她送葬。
便不執著去看《阮玲玉》,直到在某個視頻中看到張曼玉穿著旗袍的曼妙身姿,心中一動,禁不住誘惑,尋了電影來看。
張曼玉出演阮玲玉時也差不多這個年紀吧。正值芳華,只是數十年前的那人含恨而終,數十年後的伊人正含苞待放。
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傳記片,從形式上看《阮玲玉》一半是傳記片,一半是故事片,並未將主人公從小至死的經歷記述一番,而是截取了從20歲到25歲的一段人生做了節選式的描述。
電影被分成了三個世界——
阮玲玉的人生,
阮玲玉所表演的電影,
以及拍攝阮玲玉這部電影的當下世界。
這樣的構成很是奇妙,這種手法無時無刻不在出戲,但是它就是在以出戏的方式提醒我,這只是一段過去了的歷史,阮玲玉早已逝去,此刻不過是演員們的表演罷了。
然而正因為如此又讓我深深地明白了何為“戲如人生,人生如戲”。
就好像那句“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
曾經的阮玲玉在電影裡演出他人的悲歡離合,現如今,她自己的人生也被另一個她所不會知曉的人演繹出來。
我並不知曉真實的阮玲玉究竟如何情態,但張曼玉確實演出了我心目中的那個阮玲玉。
無法忘記她在雪地中揣摩演技時被凍得通紅的四肢。
無法忘懷那優雅曼妙的身姿倩影。
無法忘懷她練習神女時吐著煙霧露出據傲而又迷濛的表情。
無法忘記她在最後那個夜晚與朋友一一吻別時甜蜜得叫人心酸的模樣。
更無從忘記她坐在椅子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著那致命的毒物,緩慢而堅定,眼中閃著點點晶瑩。
她就是她!隔了半個多世紀,再次將自己的故事娓娓道來:“我一死何足惜,不過是人言可畏,人言可畏”。
二、從阮玲玉的被摧毀重新審視人生態度
她是如此,我們又何嘗例外。
茶餘飯後的談資——上至國家大事緋聞八卦,下至鄰里親友家長裡短,總是好奇地窺視著他人的生活,當面也好,背地也好,隨意品評一番,無論用詞粗俗文雅,無論口吻豔羨譏諷,終是事不關己便可無關痛癢地一番發洩罷了,到頭來落在當事人身上也不過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人生在世恐怕就是如此,把他人的目光看得太重,把自己逼得太緊,終落不得一個好下場,雖說是死了乾淨,做最後的反抗。
但命畢竟只有一條,如此死去於己於親毫無價值,於世人即便留下了“人言可畏”的警醒,但歷史也好,人性也好,卻是永恆的,千百年來她之前她之後又有多少人死於“言論”這把利劍之下呢。
電影中有一幕的反差特別有意思,特別諷刺——“新女性”拍攝時蔡楚生要求阮玲玉演出臨終時
“我要活,我要報仇”的憤怒與不甘。然而現實生活中的她終究還是敗了,敗給曾經的愛情,敗給不予理解的至親,敗給孤立無援的處境,敗給如狼似虎的媒體,敗給潮水般洶湧而來的輿論,敗給這兇殘吃人的社會,也敗給了自己的心。
電影裡接受採訪的張曼玉被問及如果處於同阮一樣的情況下會怎麼辦,她笑意盈盈地表示自己絕對不會為了別人去死,她要死也是為了自己。
也合該如此,稍微活得隨心一些,也不枉自己來這人間走一遭。
如果當年的阮玲玉也能跳脫出來,也能如此作想,她是不是就不會選擇這條道路了呢?
但我們永遠尋不得答案了。
只好以她與這部記述她的電影作為給自己的一個警醒吧。
三、溯源“人言可畏”——實質是人性可畏
俗話說:“來說是非者,即是是非人。”
誹謗源自人類最深層次的劣根性,是無聊的產物,無恥的象徵。
誹謗之於誹謗者是一種靈魂空虛的寄託,因為在這些人的生命裡——已經找不到溫暖自己的故事;已經找不到可以寄託漂泊的載體;已經找不到可以傾訴深情的對象。
於是一種自卑感由此發生,並在傳播誹謗的過程中,蛻變成一種骯髒變態的心理。
說是非者,一般而言抱著這樣一種心態:我得不到的,我也要讓別人得不到;我無法享受的,也要弄得別人不好意思享受。
而達到目的的最好方法,即是造謠生事,暗中下手,不留痕跡,殺人無形。
這樣的人,當TA眼見無法達成讓自己醒目的目的之時,會搖身一變自居功臣;
而當TA鼓動大眾集體無意識——將被誹謗者拖向深淵之時,TA又會裝成無辜的樣子躲在一邊看熱鬧。
這樣的人,你說不得,也惱不得,因為你一說即錯,無從著力,只能吃個啞巴虧。
當然,這種誹謗總是穿著一件道德至上的美妙外衣。
反思我們所生存的當下,誹謗行為更是大行其是,它以最常見的緋聞形式出現。
上至國家元首,中至明星名流,下至平頭百姓,無不活在一個緋聞漫天飛舞的環境之中——
一段很正常的交往,可以被傳成不可見人的交易;一場共同擁有的感動,可以被傳成“不可與外人道”的烏有戀情;一段生死之交,可以被傳成利益分配不公時的火併……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令人慾哭無淚、煩惱叢生,只能長嘆一聲:緋聞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其實不是緋聞多了,而是在物質生活豐富的條件下,人們更加空虛寂寞了,所謂
“飽暖思淫慾”,不知修身修德的人類,早晚會毀滅於自己製造的緋聞之中的。只是,曾經在緋聞纏身的環境裡所丟失的溫暖記憶,又該如何找回?
當你因歷練而去,當我因思念而歸,兩相錯過,錯過的又豈是今生?
真想學李白——“託身白刃裡,殺入紅塵中”,把那些造謠生事、搖唇鼓舌、無中生有、自以為是的潑皮長舌們統統送進拔舌地獄裡去。
結語
他人即地獄,阮玲玉終究是柔弱的,她被這世間的惡毒給整個兒的摧毀了。
而在她死去近百年的今天,無數類似悲劇還在重演,並且隨著網絡的高度發展而愈發嚴重——我仍然無法忘記去年崔雪莉的死帶來的鋪天蓋地的雪花。
幸而3月1日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實施,明確規定不得開展人肉搜索、網絡暴力,流量造假等違法活動。
只願在國家新規下,網絡環境可以變好一點點,輿論造謠可以變少一點點。
請記住: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撰文:鯨奇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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