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孫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案一審判決

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孫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案一審判決
   近日,由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孫某某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案,經霍山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孫某某犯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孫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案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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