淥口:為網賭“翻本”瞄上口罩“商機”謊稱有貨藉機斂財獲刑八年半

湖南法院網訊 網絡主播沉迷於網絡賭博欠下大筆賭債,為籌款“翻本”,利用疫情期間他人急求口罩的心理,謊稱有大量口罩可售而藉機斂財。2020年3月18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利用“雲上法庭”庭審系統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彭某犯詐騙罪一案並當庭宣判。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責令彭某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退賠被害人楊某經濟損失43萬元;作案工具vivo手機一部,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該案系疫情防控期間株洲地區目前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公訴機關指控:彭某系一名網絡主播,今年年初開始沉迷網絡賭博,在某賭博平臺輸掉將近20萬元。新冠疫情發生後,彭某利用被害人迫切需求防疫物資的心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在微信朋友圈中謊稱自己口罩貨源充足,先後多次騙取被害人楊某口罩款40餘萬元。事後彭某將贓款全部用於網絡賭博揮霍。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彭某以非法佔有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楊某3.2萬元。隨後其用手機微信號發佈出售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實施詐騙,騙取被害人楊某39.8萬元,此次行為屬於利用互聯網發佈虛假信息進行詐騙。彭某先後共騙取被害人楊某43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彭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手機微信發佈虛假信息實施詐騙,並將騙取他人的錢財用於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應從重處罰。彭某主動到案,且自願認罪,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抗疫期間,應疫情防控需要,與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不能直接面對面。為依法從快從嚴審理涉疫刑事案件,淥口法院採用了“雲上法庭”開庭模式,法官在審判庭,被告人則在看守所利用遠程視頻參與庭審,切實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審執工作兩不誤,充分彰顯出法院致力守護好公平正義和防疫抗疫最後一道防線的堅定決心。”擔任該案主審法官的淥口法院院長鄧國平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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