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36個地塊將被徵收!涉及多個鄉鎮街道,有你家嗎?

餘姚市2019年計劃第十批次建設用地已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1月17日作出浙土字(330281)A[2019]-0011號《浙江省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批准,批准建設用地23.2713公頃,其中徵收集體土地23.2713公頃。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就徵地批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餘姚36個地塊將被徵收!涉及多個鄉鎮街道,有你家嗎?

一、徵收土地擬開發項目的用途、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範圍、面積、地類情況等詳見下圖。

餘姚36個地塊將被徵收!涉及多個鄉鎮街道,有你家嗎?

(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二、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餘政發[2017]38號規定執行,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

  三、被徵地農民安置途徑: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採用貨幣、社會保險等方式進行安置。

  四、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徵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青苗、附著物等狀況已在徵地方案報批前完成了調查、公告、確認和登記工作,如仍有異議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村委會(社區)申請複查,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以書面形式提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確認(聯繫人:施燕娜,電話:62707309,聯繫地址:餘姚市南蘭江西路288號)。

  五、行政複議、訴訟申請權告知: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在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徵收土地工作由余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餘姚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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