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一村民違規野外用火被依法處罰

城步:一村民違規野外用火被依法處罰

陽某違規用法現場。

紅網時刻3月18日訊(通訊員 陽望春 楊愛國)3月18日,城步苗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透露,該縣一村民因違規野外用火被依法處以治安行政處罰。

2月26日,城步縣森林公安局汀坪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汀坪鄉長攤村四組村民陽某未辦理野外用火手續,不聽勸阻,在自家責任田焚燒雜草,請求公安機關查處。接警後,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調查。

經查:汀坪鄉長攤村四組村民陽某於2月26日在長灘村四組對門河山場下方自家責任田焚燒雜草,期間遭到護林員多次勸阻,仍執意違規野外用火。楊某的行為雖未造成森林火災,但違反了《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禁火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2月28日,城步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陽某做出警告的治安行政處罰。

2月21日,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發佈《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禁火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為全縣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嚴禁一切違規野外用火。

森林公安部門呼籲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禁火令》,切實增強防火意識,共同呵護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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