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海縣出臺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經營

長海縣出臺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經營

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貫徹落實《大連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生產經營政策措施》,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長海縣出臺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企業快速恢復生產經營。

長海縣出臺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經營

  1. 2020年2、3月份應繳納海域使用金的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可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海域使用金。
  2. 充分發揮縣擔保公司平臺作用,並協調上級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期間急需資金開(復)工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擔保。
  3. 研究支持現代海洋牧場、旅遊發展等項目,及時給予資金扶持。
  4. 積極協助企業爭取出口貸款貼息、出口創匯獎勵、境內外參展補貼等扶持政策。
  5. 對承租長海縣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減半收取3、4月份房租。
  6. 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三農”企業,擔保費率按1%及以下收取,財政部門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
  7. 對承建政府投資項目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存在臨時性困難的,對項目手續齊備、具備形式條件和施工條件的,經項目建設單位審核同意,財政部門提前支付工程賬款,幫助施工企業解決資金困難問題。
長海縣出臺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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