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關於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 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固安】關於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 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關於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廊坊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村街、小區管控

1、各村街、小區檢查點繼續保留,各村街、小區居住人員持“出入證”+“測體溫”正常出入,不再登記信息。我縣居民、村民可憑身份證和出入證在全縣範圍內出行。返固本地人員(境外、高風險地區除外)經村街、小區信息登記(核實旅居史)、測量體溫正常後,辦理“出入證”。北京通勤人員管理繼續按原有政策執行。

2、在本村街、小區工作或租住的外來人員,經信息登記(核實旅居史)、體溫檢測,提供健康證明(戶籍所在地或原居住地)或自行到我縣縣級醫療機構經健康檢查正常後,與本村街、小區人員同政策執行,持“出入證”出入。

3、對於來自國內高風險地區的入固返固人員,原則上通知其暫緩來固,已到固安的,村街、小區應及時報告屬地鄉鎮、園區並採取相應措施,在落實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體溫檢測、健康檢查正常後,與居住地村街、小區人員同政策執行。

4、所有境外入固返固人員,必須提前主動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屬鄉鎮、園區或單位報告,實施集中隔離觀察14天。公安、衛健、外事等部門組成的專班會同屬地鄉鎮、園區統籌做好接送轉運、信息通報、身份登記、健康監測、應急處理等工作。

二、加快企業復工復產

5、取消因疫情防控設置的審批程序,不再對企業(含建築工地,以下同)復工復產設置條件,不得采取審批等方式延緩開工時間(安全生產原因除外),各相關部門實行精準幫扶,確保在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力促企業儘快全面恢復運行生產。

6、外地返崗務工人員由企業進行信息登記,核實14天內本人及家屬旅居史並進行體溫檢測,合格後,可直接上崗;來自湖北的務工人員原則上暫緩返崗,確需返崗的要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由企業組織進行體溫監測、健康檢查正常後方可上崗。

7、企業員工往返居住地和企業之間,由企業屬地鄉鎮、園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落實好通行手續,確保通行無阻。

8、固安居民赴除北京外其他地區務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證明的,在縣級醫療機構指導下,由鄉鎮、園區政府負責開具。

三、保障交通出行暢通

9、除上級規定保留的進京檢查卡口外,撤銷所有鄉與鄉、村與村之間卡口和各類路障,取消縣域內所有道路通行限制。各村街、小區檢查點要保障生產生活物資車輛通行暢通。

10、逐步恢復縣內公交車和城鄉客運車輛正常運行,實行公交車、出租車、城鄉客運實名乘車制度(公交車、城鄉客運車輛需配備一名乘務員),落實好一班次一消毒、一乘客一測溫、開窗通風,控制乘客人數,採取隔座錯排載客等防護措施。

四、有序恢復公共服務

11、中央公園、兒童公園、濱河公園、迎賓公園、人民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恢復開放,暫不進行有組織的健身、娛樂等聚集性活動。

12、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各類商業門店全面恢復營業,嚴格落實場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導人流,避免人員聚集。城鄉大集、早晚市恢復開放。

13、餐飲企業在執行省市疫情防控行業指南和不提供堂食、聚餐、宴席等聚集性活動的前提下,可以恢復營業,暫以送餐、外賣為主。

14、賓館可以復業,明確規定與公安部門聯網單位的登記管理人員必須對照公安機關推送的高風險地區名單,實行“四實登記”(實名、實情、實數、實時)標準,準確錄入、及時上傳。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聚集性活動。未與公安部門聯網的小旅館、日租房、公寓等嚴禁復業。

15、網吧、KTV、遊戲廳、棋牌室、酒吧、影劇院等文化娛樂場所,圖書館、文博館、健身房、游泳館、球館、公共浴室等人員聚集性公共場所以及旅行社、景區等,暫緩開放或營業。

16、繼續停止群體性聚餐、宴席、扎堆聚會、聚集娛樂、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廟會、展覽會、展銷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和群眾聚集性活動。

以上恢復營業的場所要嚴格各項防控措施,各職能監管部門和屬地鄉鎮、園區要強化督導、推動落實。

五、全面恢復政務服務

17、政務服務、電力通訊、銀行保險等便民服務窗口單位,在採取網上辦、預約辦和控制疏導人流等基礎上,有序正常運行。

六、嚴格個人健康管理

18、廣大市民要加強自我防護,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聚集活動。

19、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後,第一時間到縣總醫院發熱門診排查,不得隨意走動流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時向所在村街、小區、單位報告。如隱瞞病情,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固安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執行,或以單項防控要求為準。


固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1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