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城:禁漁期非法捕魚 兩男子被依法查處

為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的漁業資源,區農業農村廳專門下發通知,規定每年的三月至六月底為禁漁期,禁止使用電、炸、毒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式非法捕撈。然後,有的人為了改善所謂的“伙食”,不惜鋌而走險,3月16日,廣西柳城縣公安局馬山派出所在巡邏過程中查獲2名禁漁期非法捕魚嫌疑人。

當日下午,馬山派出所巡邏到轄區糯米灘水電站時,發現有2名男子在水庫邊,看到民警後神情緊張,民警走近發現兩人正在非法使用電瓶捕魚,旁邊放著一桶剛捕獲的魚。民警立即對兩名嫌疑男子進行口頭傳喚並當場收繳非法電魚的設備和捕獲的魚。經訊問,2名嫌疑男子蘭丁某、蘭仁某,均對在禁漁期、禁漁區域非法使用電瓶捕殺野生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廣西柳城:禁漁期非法捕魚 兩男子被依法查處

目前,2名嫌疑人已移交柳城縣漁政部門,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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