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網售假冒口罩牟利42.96萬獲刑五年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

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

口罩、護目鏡等防疫物資

一度脫銷成了“緊俏貨”

藥店、網店等基本都“無貨”

然而

總是有一些不法之徒

利用疫情動起了“歪腦筋”

3月17日下午,成華區法院依法從重從快審結一起涉疫情銷售偽劣口罩案,並當庭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三十萬元。

重判!網售假冒口罩牟利42.96萬獲刑五年

經審理查明,1月底,在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楊某利用公眾迫切需要購買口罩的心理,通過網絡尋找貨源,採取先收取貨款後交付口罩的方式銷售“三無”口罩。2月初,楊某以2.2元至3.5元每隻不等的價格,在提前收取了姚某、薛某等多人貨款後,又通過網絡與金某取得聯繫,在明知金某售賣的是“三無”口罩的情況下,向其進購了大量口罩用於銷售牟利,銷售金額達42.96萬元。經鑑定,該批涉案口罩屬於不合格產品。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妨害疫情防控,應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最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楊某的違法所得也被追繳,對扣押在案的偽劣口罩也予以沒收。值得一提的是,該案件從檢察機關移送到法院宣判用時僅4天。並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庭審,楊某在成都市看守所以遠程視頻的方式參加庭審。

重判!網售假冒口罩牟利42.96萬獲刑五年

承辦法官還介紹,根據“兩高兩部”於2020年2月10日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據此,該院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重從快對楊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懲處。

來源:甘澤彬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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