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蘭達為什麼要加落地價?是否違法?

南腔北韻


汽車界中總是存在一些非常有趣的現象,不少品質優秀的好車常常賣不動,這也是銷量並不和實力劃上等號的重要原因,並且還有些車型完全就是靠品牌影響力而獲得不錯的銷量,就好比大眾的途觀L以及本田CRV,當然也並不能忽視它們所具有的實力。與此同時,還有部分車型存在加價購車,以豐田埃爾法和漢蘭達為代表,前者在限量的同時還需要加價20萬左右,落地價甚至高達百萬,而後者雖說加價沒有埃爾法多,但是也有3萬左右。

豐田漢蘭達為什麼要落地加價,我覺得至少有三個原因。

第一、自身具有的實力很不錯。儘管罵漢蘭達的消費者不少,但是買車的時候卻一點都不含糊,這得基於其擁有超高的保值率,第三年可達80.03%,此外其外觀也非常霸氣,結合豐田車標,開出去擁有不輸奧迪Q5的回頭率,其次它的舒適性和空間也夠用,然後它還是一款操控性出色、行駛品質優秀以及品控表現卓越的中型SUV,畢竟開不壞的特點運用在它的身上再合適不過了。

第二、漢蘭達的地位很高。其實就歷史地位來看,它使得國人對7座SUV有了很高的關注,同時其他如銳界等7座SUV都是模仿漢蘭達,換句話說就是漢蘭達是7座SUV的標杆,光是這點就足以使得它擁有加價的勇氣。

第三、豐田的營銷策略。我們常常聽到一句話,那就是“中國的大眾,世界的豐田”,側面反應出了豐田確實受到無數人的追捧,在這樣的基礎上,豐田往往也抓住了消費者的心理需求,營造出供不應求的假象,而物以稀為貴就自然體現在了漢蘭達的身上。




一江春水向東流hb


加價銷售汽車是違法的,但是在發票上體現不出來加價部分。加價是以購買精品裝飾的方式體現的,這樣就逃避了法律的打擊。

平價訂車也可以,但是沒有現車必須等一段時間,如果你自願購買精品加裝包那麼就不一樣了,可以給你調來現車或者直接就把裝好的車子賣給你。不存在強買強賣,屬於消費者自願買裝飾。這就是買的沒有賣的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銷售員的瘋狂暗示下,買一萬元的精品完全是消費者自願的。甚至有些加裝完畢的車型作為展車,直接報裝飾後的價格。



4S店銷售會這樣說:因為我們在這輛車上加了配置,加錢自然會高一些。您要接受這個價格就可以把樣車買走,您要是不喜歡加的這個配置,那麼您可以交定金訂車。車子大概在xx天到店,到店後會通知您提車。或者有些銷售員乾脆直接告訴你沒車,不知道啥時候來車……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都選擇了加裝飾提車,畢竟花三十萬買車的人來講,多花一萬塊似乎問題不大,早日開上似乎更重要一些(別問我是怎麼知道的)。

漢蘭達之所以加價提車,一部分原因是大家給慣的,另一部分原因就是憑藉實力。如果沒有實力,大家在捧你也捧不了多長時間。就像當年的路虎一樣,被中國的土豪捧上了天。後來呢?大家發現這玩意兒就是價格貴而已,穩定性耐久性都很差。好吧,路虎本來在國外也不是什麼高端越野車,高貴血統純是扯淡。光鮮的外衣被扒掉以後路虎就走下了神壇。所以說打鐵還得自身硬,至少你的對得起你的售價吧!同樣價格的BBA,哪個拿出來都對得起售價!

漢蘭達也是如此的道理,對得起售價。至少是在30w級別的中型SUV中各方面最均衡的一輛車。車型成熟,秉承了豐田汽車耐久性好、開著省心的特點,俘獲了一大堆暖男的心。均衡是漢蘭達最大的優點,2.0T的發動機賬面參數不是最高的,但是具備三雙系統,技術稱的上先進。6AT的變速箱在同級別汽車中只能說是墊底的存在,但是平順性無敵,自家的發動機配自家變速箱絕對是沒毛病,絲般順滑。因為落後,他的耐久性也有保障,畢竟更成熟。很多人買豐田車都是圖省心,而不是追求操控與動力。

空間表現是日系車拿手好戲,漢蘭達也不例外,車內具備超大的空間、隨處可見的儲物格,巨大的扶手箱……二排座椅與三排座椅的空間中規中矩,而且座椅可以全部放平,瞬間變成一個大箱貨,實用性沒得說。至於隔音做的也不差,底盤取向舒適性,有人說開起來像開船一樣,也說明了底盤的調校取向,以舒適性為主收放自如,雖然軟但是不顛。轉向輕快,視野開闊女生也可以輕鬆駕馭。沒有突出的優點,也沒有突出的缺點,除了實用還是實用。

市場上雖然出現幾款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但是都沒能撼動漢蘭達。例如福特銳界,本田冠道、甚至大一級別的途昂也要吊打漢蘭達,國產車就更不用說了,一款中型SUV上市前不弔打漢蘭達都不好意思。在這些車型中始終沒有一款車的均衡性能超過漢蘭達的,都有著明顯的優缺點這也是漢蘭達始終有底氣加價銷售的原因。


水墨丹青一世情


競拍汽車牌照違法嗎?如果競拍汽車牌照不違法,那漢蘭達所謂的加價銷售也不夠成違法。比如十個人想買車,到現在只有五輛車,那麼,願意消費裝飾的優先購買也就理所當然了,這也不是強制加價,可以原價購車,但要等上一段時間,沒人強迫非要加價,經濟領域這種情況還是非常多的,比如銀行,大家都去過,有貴賓是吧,當存款額到了一定程度就是金卡、貴賓,去了直接辦理業務,其他普通儲戶就要眼睜睜的看著貴賓加塞兒,都是這個道理。


山之行


加價售車屬於違法行為,豐田汽車加價售車剛剛被處理過哦

汽車銷售行業的規範程度真的是值得商榷,某些依靠炒作營銷實現巨大品牌影響力的二流品牌還在加價售車,這種行為嚴重破壞了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但這些消費者不值得同情。但凡有些基礎的法律常識以及對車輛的技術水平鑑別的能力,這些車怎麼可能有勇氣加價呢?要知道某些存在加價售車行為的品牌,其海外市場是依靠定位低端或廉價車且依靠價格戰才能生存,捧臭腳被加價純屬作繭自縛。


話歸正題:加價售車違反哪項規定呢?

參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13條:經營者違法明碼標價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裝,並模式違法所得,同時可以說5000元以下的罰款。

  • 不標明價格

  • 不按照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

  • 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

  • 收取未標明費用

  • 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其他行為

銷售商(4S)加價售車違反的正是這一規定,而且觸犯的不僅僅是某一條:加價出售,不標明價格,收取未標明費用。一次加價行為可能違反三條規定,如果嚴格執行規定理論上可以三條並罰哦。

而且按照規定銷售商應在經營場所明示銷售車輛、配件與服務的所有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收取其他額外費用。如果在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在消費行為中可能存在其他消費項目,那麼銷售商則沒有任何理由加價售車或提供服務;即使在保養車輛的過程中如沒有告知消費者而自行增加項目,其產生的所有費用都應由銷售商單方承擔,否則消費者則可以取證後像工商部門反映。


按照規定加價售車絕對屬於違法行為,在汽車生產商確定指導價之後,銷售商可以隨市場變化而調低售價,這屬於行業競爭的手段而不違反任何規定。但如果超過指導價則屬於哄抬價格,指導價不論定義為建議銷售價還是指導銷售價,一旦有任何一塊指示牌進行了“明碼標價”就不能在改變了。

重點:在簽訂汽車購買協議時要注意閱讀細節,在明碼成交價以外注意觀察是否有額外收費項目,比如強制性的汽車裝飾(俗稱大禮包),或者協議中利於銷售方的服務費用、出庫檢測費用或者保險押金等特殊項目。參考《反不正當競爭法》12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時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捆綁銷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的條件,所以協議中除車價以外的其他附加項目也是不合理的。


總結:汽車銷售終端的不夠規範無非是消費者不具備法律常識,在出現問題後往往期望利用“吵”“鬧”解決問題。然而在銷售人員的眼中這是最低級,也最沒有任何作用與影響力的方式,所以最終的結果往往是消費者選擇妥協。而這種個例逐漸成為普遍性現象之後,再加上一些消費者對於這種詭異現象的理解扭曲到認為是商品具有吸引力,結果自然可想而知了。

增強法律意識,沒事少扎堆,看問題儘量嘗試分析現象的本質而不是起鬨架秧子,否則被加價售車也就認了吧。




天和Auto


個人覺得,加價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如果簽好了合同再臨時加價,那就屬於違法,如果再買車還沒簽合同的時候已經告知消費者的時候,消費者還是願意選擇購買,那就不屬於違法了,這個叫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

從另一個層面來講,汽車行業並不是壟斷行業,全世界又不是隻有一個品牌在賣車,這裡加價,你可以選擇其他品牌的車子,完全不用去慣他的臭毛病。所以歸根結底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跟違法不搭邊的。



小東物流貨運


12315問清楚


我是老肥爸爸


違法行為,但符合中國國情。


陝西侃哥


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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