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被告人周某在大連花園口經濟區、莊河市城山鎮等地區採取非法捕獵野生鳥類,並銷售獲利,短短十幾天時間,周某捕獲的野生鳥類就達百餘隻,其中包括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為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野生鳥類黃胸鵐等;2018年7月,被告人許某某持網具來到大連市普蘭店區沙包街道辦事處北周橋沙場附近的楊樹林內,架網捕獲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黑尾蠟嘴雀2只,欲銷售牟利。
近日,大連法院公開宣判了兩起非法狩獵案件,兩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非法獵鳥的被告人均構成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許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閱讀更多 半島晨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