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時期,速裁“急診”開出了這樣的“祕方”

3月18日上午,西安市未央法院速裁審判庭焦秋景法官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網上開庭審理了4起買賣合同糾紛集團案件。這是自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速裁審判庭首次根據完善後的小額訴訟程序相關規定,開出的“小額訴訟程序+要素式審理+要素式判決”的簡案快審“良方”。

用速度做“藥引”

焦秋景法官瞭解案情後,考慮到當事人希望在疫情防控期間儘快解決糾紛,且4起案件標的額均在5萬元內,屬於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類案件,符合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的標準。

在徵求雙方當事人意見後,她通過電子送達方式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小額訴訟程序告知書》《審判人員告知書》,告知審判組織、審理期限、審理方式、一審終審等相關事項,充分保障了當事人權利。

為提高庭審效率、簡化審理流程,焦秋景法官採用要素式審理方式,讓原告在開庭前填寫案件要素表,將案件事實採取要素的方式條條羅列,使爭議焦點更加清晰,既方便快速瞭解案情,也避免了遺漏案件要點,將庭審部分程序置於訴前,引導當事人全面舉證,正確行使訴權,開庭只用時50分鐘。庭後,採用要素式裁判文書格式,並通過電子方式送達,真正做到“零跑腿、不接觸、無紙化”,降低了訴訟成本,減輕了群眾訴累。

用創新開“秘方”

或許你會好奇,這樣的藥方“秘”在何處?讓我們一探究竟。

秘方一:簡形式不減選擇

原來,該庭制定了《電子送達地址確認書》,引導當事人採用電子送達形式接收法律文書,但在當事人需要的情況下,也會一併寄送紙質裁判文書。雖然小額訴訟程序與簡易程序相比有所簡化,但當事人的選擇權並未簡化。

秘方二:簡流程不減權利

製作了《小額訴訟程序告知書》《審判人員告知書》,在庭前、庭中、庭後三個階段,全流程進行訴訟權利義務釋明告知,尊重和保障當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的選擇權,確保小額訴訟程序依法規範適用。

秘方三:簡文書不減質量

積極探索簡化裁判文書,嘗試令狀式、要素式等各具特點的簡式裁判文書樣式,進一步凸顯小額訴訟的靈活性和高效性,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撰寫,做到簡有理由、質有保障。

【編後語】

據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下發後,速裁審判庭依照有關在線庭審和電子送達的規定,線上審理案件169件,電子送達裁判文書371份。通過適用極速審理、“門診式”審判模式,使訴訟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化解矛盾糾紛,從而簡出了效率,診出了“療效”。

(周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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