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故事:改過自新



成語故事:改過自新

漢朝時,有個名醫叫淳于意,他不常在家,有時不肯為別人治病,因此許多人怨恨他。漢文帝四年,淳于意被告發,被判肉刑。淳于意被押送到長安前,怒罵道:“可惜我生女不生男,大難臨頭,沒有一個人能幫我!”他的小女兒緹縈聽了決定跟隨父親進京,並上書說:“我父親公正廉潔,卻被判肉刑。人死不能再生,受刑後也不能復原。即使想改正錯誤、重新做人,也不行。我情願去做奴婢,來使父親能有重新做人的機會。”漢文帝看後很受感動,就下詔免除了淳于意的罪,並廢除肉刑。


【釋義】過:過失。自新:自覺改正,重新做人。改正錯誤,重新做人。

【典故】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八十回:“子能改過自新,棄越歸吳,寡人必當中用。”

【造句】請再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一定會好好表現,將功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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