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機“微”平臺 巧調解大作用

3月16日,大通區人民法院孔店法庭圓滿調解了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通過添加當事人為微信好友進行調解,足不出戶,動動手指便實現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微溝通”與“微交流”,縮短了案件審理週期,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8年5月2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被告公司把山南新區一所學校的外牆真石漆裝飾工程委託給原告公司包工包料施工。2018年9月6日,經雙方統計工程實際工程量後,被告公司工作人員胡某向原告公司出具“外牆真石漆工程量清單”,載明工程款為900232元,被告公司支付了20萬元的工程款,又通過市農民工維權中心以代付農民工工資的方式支付了工程款358847元,剩餘341385元工程款卻一直沒有支付。2020年1月,原告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判決被告公司支付剩餘工程款。


小手機“微”平臺  巧調解大作用

餘法官拿到案件後,通過多次與原被告公司溝通,確定雙方均有調解意願。被告公司位於福建省惠安縣,考慮到疫情期間不便讓雙方到法庭調解,在徵得雙方同意後,餘法官分別添加了原被告為微信好友,迅速建立了該案的微信調解群,法官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很快整理出雙方爭議焦點,通過一條條微信傳遞,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公司同意於3月15日前未支付的工程款341385元匯入大通法院銀行賬戶。餘法官將調解協議的內容整理好後,在微信群向當事人發送調解協議圖片,請雙方仔細閱讀予以確認,原被告均確認無誤,餘法官便將調解協議和相關材料郵寄給被告公司蓋章。

3月16日上午,餘法官收到了被告公司蓋章後寄回的調解協議,34萬餘元也已匯入法院賬戶,下午便通知原告公司前來簽字蓋章,並辦理了支款手續。原告公司負責人介紹,這筆款項大部分是材料款和工人工資,沒想到法官幫忙調解這麼快就要回了欠款,這對疫情期間公司的經營十分重要,他們對法官高效負責的工作表示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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