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件鬧心事:我姐說三年前存我這十萬塊錢,我一點印象沒有啊?

無恙人生1113


你和你姐姐姐夫之間的債務到現在為止已經清了。你總共借出70萬,收回來70萬。至於80萬中的10萬是你姐姐自己貼錢出的。這個10萬元應該是你姐夫還給你姐姐的。說白了就是你姐姐轉手給你,你轉手給你姐夫。還錢時你姐夫給你,你再還給你姐姐。如果你姐姐認可當初的10萬元,直接貼給你姐夫了。你們之間就兩清了。如果你姐姐還想從你手裡要回給她丈夫的10萬元。那這10萬元你還得問你姐夫要。因為你借給你姐夫80萬元,只不過10萬元是你姐姐的,你姐夫還你70+10,你再轉給你姐10。如果你姐姐不要了,你和你姐姐姐夫就兩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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