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德說
如果只是取消本月週六週日休息,我覺得可以接受,不要遇到一點小問題就問國家該怎麼辦。在現在這個階段我們應該理解企業的難處,如果大家不能夠齊心協力,那麼最後企業可能會倒閉,個人就會失業,這樣的結果對企業和個人都是最壞的結果。
過去兩個月,很多企業分文沒有入賬,可是卻還要承擔著員工的工資,這個對於很多沒有什麼現金流的企業來說,非常的困難。最近這兩個月失業的人也明顯增加,倒閉的企業更是增加了許多。
我們現在看看餐飲行業和房地產行業,絕對受到很大沖擊,這估計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如果說企業只是因為強制這個月週六週日加班,就能度過難關,那麼我們大家都應該支持。
月牙亮投
3月12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通報,我國本輪疫情流行高峰已經過去。現在各級政府的已經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促進企業復工復產上了。但是,由於前一段時間的停工停產,企業可不可以將有關停工停產時候安排職工休息的時間補回來呢?
工作時間可以由企業調整嗎?
不少企業現在才開始復工復產,這已經距離春節假期結束,超過了一個多月。關於工作時間的問題,我們要先從待崗工資說起。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導致企業停工停產的,第一個工資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當然各個省市還有自己的工資支付條例或者規定,在不違反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可以按更高標準執行。比如上海市、山東省的很多地區都要求按照原工資待遇標準。
企業並不是慈善機構,他得有足夠的能力支付職工工資待遇,才能夠保障上述規定。一般來講,職工要為企業工作才會有工作報酬。
於是有的企業考慮,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予以調休。調休後可以按正常工資支付工資待遇。那麼調休可不可以提前呢?
實際上,《勞動法》和有關配套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不允許提前調休。對於普通企業和市場主體,法無禁止皆可為,因此企業確實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勞動時間進行調休。
不過,調休也是有限制的。
第一,每週要確保勞動者一天休息時間。《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也就是說,安排職工調休可以不遵循每週40小時的工作,但是必須要保障職工每週休息一天。
第二,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週末安排加班實際上也是延長工作時間的36小時之內。每月安排4天調休的話,本身已經32小時了,所以在其他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時候要注意了。
第三,調休的天數應當以職工休息的天數為準。從2月2日到3月13日,大家僅僅休息了30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只能實行30周,不說以後永遠要幹六休一的。
第四,工資待遇要正常發放。由於待崗期間只保證的是基本工資待遇,尤其是超過一個月以後可以只發放生活費,如果是確定以後要進行調休,那麼從2月份至今的工資待遇都要正常計發。
其實,除了調休以外,企業還可以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首先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畢竟職工根據工作時間的長短,一年可以享受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不安排的話,還需要支付300%的年休假工資報酬呢。這樣調休的時間又縮短了。勞動者要記住,帶薪年休假並不是隨意休假,而是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安排才可以休的。這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勞動者應該怎麼辦?
對於習慣了週六、週日休息的勞動者,一開始肯定是不適應的。尤其是一些父母,可能還需要在家照看孩子,時間更少了。
但是對於調休這件事情,首先還是建議勞動者理性看待。職工和企業是合作關係,而不是互相敵視的敵人。職工為企業提供勞動,企業給職工發放工資、繳納社保、提供勞動保護以及供給其他的各種各樣福利待遇。企業經營好了,職工的各種待遇就會提升;企業經營不好,職工有可能面臨失業下崗,很有可能長時間找不到工作,沒有收入來源。
在遇到新冠肺炎疫情這樣的特殊情況的時候,一般建議企業和職工加強溝通。企業定時向職工通報企業的經營情況,讓職工和企業一起共克時艱,一起熬過困難期。這樣還有利於培養職工的忠誠度,提升職工的積極性。
如果職工認為企業的安排實在不合理,那麼職工也可以選擇跳槽的。跳槽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是賺了多發的工資待遇。畢竟提前調休的話,工資待遇早就是正常發放的,職工突然選擇離職,企業也不可能把工資待遇要回去的。這也是為什麼普通時期企業不可能提前調休的原因了。
如果企業一直沒有正常發放工資,這種時候勞動者可以主動提出維權要求補發工資,甚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畢竟勞動者是以工資待遇為主要生活收入來源的,讓職工收入來源不穩定、沒有依靠,這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經濟補償是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保護。
暖心人社
我己經連續三個星期天加班,每人500元現金當場發!這個時候辛苦點多掙點錢吧,這波結束,大部分人都會失業!無數小微會倒閉,因為國外需求劇減,大家都沒訂單啦!那些還在挑工作的,一個月後估計就難找到了,大廈將傾,螻蟻不知。
笫四個號
單位不容易?也許吧。我們單位,去年,純利潤1000多萬,過年放假,年終獎,也不願意發。過年,加上疫情,一共放假兩個月,上班第一天,宣佈的就是,沒有工資,任何東西都沒有,上班,連一個口罩都不發放!這樣的公司,真不容易啊!
海嘯137051612
我不是老闆,但是,我們能不能換位思考,在我們放假休息的時候,是誰在承受著巨大經濟壓力,仍然給我們發工資,仍然給我們交社保,仍然保障我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沒錯,是我們的老闆。
現在企業復工了,需要大家同心協力,儘快幫公司恢復正常的軌道,所以,取消本月週六日休息時間,這點付出,我覺得一點都不過分吧?畢竟大家都不容易。
一、一個類似案例分享
我們公司在2月10號已經復工了,其實,我們當地疫情不是很嚴重,所以,復工時間相對來說都會比較早,當然,一些疫情比較嚴重的地區的同事,並沒有按時到崗,都採取在家辦公的形式。
在2月份,我們都是一直上班的,並沒有休息,其實,老闆也沒有硬性要求我們週六日上班,但是,我們為了能讓公司儘快恢復生產,我們都是默認選擇了週六日上班,並沒有任何怨言。
這就是我們公司的企業文化,該玩的時候玩,但是,該工作的時候,一定會認真工作,以公司利益為重,絕對不會計較個人得失。
在疫情放假期間,老闆在群裡說了這樣的一句話:各位同事新年好,現在疫情期間,公司的復工時間會延長,具體時間會等政府通知,但是,在這期間的工資待遇,是不會受影響的,大家可以放心在家休息,不要到處跑,保護好自己,公司需要你們。
實話說,作為公司管理層,我知道,老闆說出這樣的話,是承受著巨大壓力的,房租,員工工資,社保,這些固定支出加起來接近40多萬,而且,這期間,公司是沒有任何收入的,換句話說,這是老闆自掏腰包,給員工帶來的福利,老闆這氣度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
所以,作為員工,我們只是犧牲幾個週末時間而已,難道很過分嗎?
二、疫情過後,能活下來的企業都不簡單,好好珍惜吧
疫情期間,大家都有目共睹,娛樂行業、餐飲行業、旅遊行業和各種實體店損失嚴重,不說別的,就房租這一項支出,都壓得每個老闆喘不過氣了。
我一個朋友,在春節前,投資40萬,加盟了一家餐館,沒想到疫情來得這麼突然,朋友還沒開始盈利,就已經虧得一塌糊塗,上個星期聽他說,現在積蓄已經所剩無幾了,實在是沒有能力再支撐下去,疫情過後,準備轉讓,收回一部分成本。
所以,我們的企業能在這段時間活下來,還能給我們發工資,交社保,已經非常了不起,老闆已經對得起我們了,我們只是犧牲幾個週末時間,對於這點要求,站在我個人角度,一點都不過分。
總之,每個企業都會有自己的遊戲規則,你作為其中的一份子,自然要遵守,不過,我們也要互相理解,在這個艱難時刻,應該儘自己最大能力去幫助公司,畢竟,在我們最困難的時候,公司幫了我們,我們總得學會感恩吧?
溫少爺:專注於職場與個人成長分享,關注我,我們一起迭代,一起成為職場達人。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和啟發。【隨手點個贊,對溫少爺是個鼓勵!】溫少爺
國家出面讓公司取消週末加班,你就能真正開心了,我看未必。
企業不加班,生產跟不上,任務交不了,公司可能倒閉,你失業或者降工資,這或許就是你最終得到的結果。如果真是這樣,後悔嗎?
分享一個真實案例。
同學公司是2月10日正式復工的,後來由於單位訂購的口罩數量臨時沒到,又集體放了幾天假,直到2月24日,才算正兒八經上班。當時核算工資時,有分管領導提議只發放基本工資,老闆沒有同意,他覺得不是員工不想來上班,而是特殊情況導致的,必須全勤發放工資。
因為上班時間遲,很多生產任務特別緊張,有幾個眼看著就要違約了,老闆號召職工3月週末不休息,等到以後再補休或者直接拿加班費,結果全體職工集體同意。
正常情況下,很多企業週末至少加班一天。
國內的製造業,很多是勞動密集型產業,主要通過增加職工的加班時間提高產品產能。即使在正常情況下,加班的時間也很多。
比如,同學公司就是製造業,一般週二、週四加班到晚上8:00點,週六加班到下午16:00點,職工們習以為常。
企業為了生存不得而已為之,也很無奈。
一般情況下,農曆春節只有三天時間,加上調休,不超過一個星期。今年由於新冠肺炎的影響,國家、地方政府相繼延遲了上班時間。第一次延遲是到2月3日,第二次延遲大部分是到2月10日,甚至有的企業延遲到2月底。
我們大概計算一下,今年大家的假期在10天~17天,比農曆春節法定節假日多了7天~14天,堪稱史上最長假期。這麼長時間的停產,對企業的壓力相當大,尤其是流動資金的佔用,再不恢復造血,可能面臨著關門。
按勞動法辦事,未必稱心如意。
按勞動法的要求,企業是必須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毫無疑問,按照勞動法企業取消週末休息是違法行為。儘管如此,求助勞動法未必能稱心如意。
一方面,本月取消週末,就是多工作八天,因為短短地八天,就跟企業翻臉,得不償失。
另一方面,即使你現在跳槽了,換了一家新的單位,也可能會面臨“週末不休息”的問題,當前疫情情況下各行各業都在忙著恢復生產。
因此,企業取消週末休息,其實更多地是無奈,作為員工,不妨犧牲幾天休息時間幫助企業度過難關。畢竟我們春節休息了那麼久,企業不也支付了工資嗎?與其討論怎麼辦,不如加班多拿些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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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拾壹
如果真需要選擇,在特殊時期我個人同意取消週六週日假期,當然支持自願選擇單休或雙休。畢竟我們的市場經濟已經落後了,大家齊心協力把時間追趕回來!市場好了、我們就有事幹了、我們工作忙了、大家就都有錢賺了!中國,一定在全世界暫停的時間,發展發展再發展!大國風範,帶頭把失去的時間追回來!!!加油加油加油!
追逐麵包的小ko
不想幹就離職,想幹就繼續,就是這麼簡單。現在很多企業都快活不下去了,你能繼續上班,繼續拿著工資,該謝天謝地了。
一、弄清楚是取消本月,還是所有的週六日
同學,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是取消本月的週六日休息,我覺得可以理解吧。別說是疫情階段了,即便是疫情之前,公司遇到一些緊急項目,或者是特殊事情,要求大家加班加點,把事情做完,這也沒有什麼問題吧。
往後的所有周六日都取消,這種情況我覺得概率不大的,沒有哪家企業腦子進水了,告訴員工,往後永遠沒有周六日。最多延長一段時間,等到企業生產恢復正常了,再改為正常的工作時間。
二、在企業有困難的時候,一起努力才可能有更好的發展
有人會說,員工有困難的時候,為什麼不見企業來幫忙,而是企業有困難的時候,員工要一起渡過難關。這就是社會現實,誰讓你要靠企業養活呢,能力強的人永遠不會抱怨這抱怨那,他們只知道如何努力去獲得企業的信任和重用。
付出和回報大部分時候還是成正比的,不然等到疫情結束之後,努力工作的那些人都升職加薪了,而你卻因為沒有加班,沒有得到相應的升職加薪,那你說這是公平還是不公平呢,我覺得是公平的。
三、即便企業很無恥,你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疫情階段員工和企業需要互相理解,即便有些企業很無恥,各種故意違規,剝削員工。說實話,你能有什麼辦法,難道你要去告他麼,那得看看你自己有幾把刷子,告完公司之後,你能不能找到相應的工作。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勞動法對員工已經非常照顧了,但是很少有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問題,那就意味著你和公司的僱傭關係走到了盡頭。
綜上所述,我想說的是不要太過玻璃心,你看看那些混得好的人,應該沒有這麼多的抱怨,身在社會中,要知道哪些問題是能夠解決的,哪些問題的解決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哪些問題的解決需要自身能力的不斷提升。
八魚先森
我建議你多出去走走,現在滿大街的轉讓廣告,到處的歇業通知(其實就是關門大吉了),然後你再算算一個店估計有多少員工,就會知道現在大概會有多少人在同一時間失業,你猜這些失業的人是會在家等餓死呢?還是會拼死跟你搶飯碗,當然如果你是行業內技術精英那就不用擔心什麼,如果不是,那可得小心了,失業大軍裡可能就有比你更願意加班,工資要得更低的人,畢竟人家現在的想法是要先活下去,先解決房貸問題,三思吧!現在還撐得下去的公司基本不錯的,不錯的公司會有更多的人來搶飯碗。
誠客-塵封記憶
做人不能和題主一樣不講良心,企業整個2月份不能開工,還正常給你開工資,我認為企業已經做得仁至義盡了,只不過讓你本月取消週六日的休息,你就拿國家出來說事,是不是你覺得企業白髮你工資是理所應當的,你幫企業渡過難關就是企業欠你的?
不要動不動就搬國家出來,就摸著良心說,2月份不上班,你們發沒發工資,三月份按照4周算,讓你加8天班過不過分
很多人和他講道理的時候他喜歡和你耍流氓,當你和他耍流氓的時候他又愛和你講道理。我感覺題主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2月份由於疫情企業無法開工,企業考慮到大家的實際情況給大家先發了工資,讓大家不至於一個月沒有生活費,我認為這樣的企業都是高尚的。
你不想想,企業給你發工資,誰給企業發工資。
企業停工一個月,並不是說這整個月企業都不需要開支,反而很多企業因為一個月不開工倒閉了。
這種時候,企業還想到員工的困難,給員工開工資,我覺得這樣的企業非常值得跟隨。
疫情過後企業恢復生產,當然需要大家加班加點的把上個月停掉的工作恢復回來,讓你加個班並不過分,反而我覺得是合情合理。
也就一個月8天班,題主為什麼看得如此之重。如果你覺得吃虧了,大可以把上個月工資退了,然後辭職,這樣企業佔不到你便宜,你也不欠企業任何東西。
不要企業停工期間給你發工資,你就來說法律,覺得發工資是理所應當的。企業讓你加班你又要來和企業講道理,好像你吃多大虧似的。
做人要懂得感恩,不要整天把國家法律,道理掛在嘴邊,真要說這些,你也說不過企業,何況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什麼人該幫,什麼人不該幫,大家心裡都清清楚楚,不要動不動就把事情發到網上,試圖道德綁架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