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堆放的是“木料”?其實是2400餘件象牙製品!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社會呼籲完善野生動物保護立法、加強執法司法力度呼聲此起彼伏。

3月12日,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對一批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案件提起公訴,對傷害野生動物的“黑手”絕不輕饒。

“那天我本來在家休息,但黃某甲約我和他的朋友出去玩兒,從我家一起出門,剛一起下樓就被公安抓了。”黃某甲的女友說。

案情回顧

2019年4月,在福建省仙遊縣一間普通的出租房內,公安機關查獲了疑似象牙製品共計10497件。犯罪嫌疑人黃某甲供述,這間以他女友名義租住的出租房,正是他以及生意夥伴黃某乙、黃某丙一起出資租借,用於存放象牙製品的“庫房”,而黃某甲一直和女友說堆放的是木料。經鑑定,查獲的製品中有2423件為象牙製品,總重7801.45克,價值人民幣約32.5萬元。

【拍案】堆放的是“木料”?其實是2400餘件象牙製品!


2018年12月起,黃某甲、黃某乙、黃某丙經合謀約定,共同出資從他人手上購買象牙製品,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廣告、網上收款、快遞發貨的方式,向他人出售象牙製品並獲利平分。黃某丁和陳某也是在他們手中購得象牙製品,並轉手出售獲利。

【拍案】堆放的是“木料”?其實是2400餘件象牙製品!


據瞭解,因為害怕快遞單暴露自己,黃某甲等人在發貨時填寫的發件人信息都沒有用過自己的真實身份。“有時候也是買家自己填,有時候是快遞員給的一些姓名和聯繫方式,我們就把這些姓名和聯繫方式寫上去。”

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黃某甲、黃某乙等人涉嫌非法出售、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案相繼移送浦口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由於案件多名嫌疑人之間密切聯繫,為全面把握案件證據,案件分批次移送審查起訴後,浦口區檢察院指定專人辦理,對鑑定意見、稱重記錄等證據標準提出明確要求。針對黃某甲等人之間共同出資購買象牙製品及分成的相關證據,檢察官及時要求公安機關調取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確保辦案質效。

【拍案】堆放的是“木料”?其實是2400餘件象牙製品!


3月12日,浦口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對黃某甲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黃某甲、黃某乙、黃某丙三人因情節特別嚴重,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拍案】堆放的是“木料”?其實是2400餘件象牙製品!


法律小常識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而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其中亞洲象屬於瀕危動物,非洲象屬於易危動物。

文字:雷婷婷 張南 秦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