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120萬買的商鋪現在大概能賣400萬,現在一年租金十萬,19年到期該賣掉嗎?

麟麟星


建議你持有為什麼這樣子說?首先你要賣400萬有一定難度,因為稅率相當高。租金已經達到10%這個回報率在市場上來說基本上除了商業很難達到。其次:400萬就算給你,按照人民幣貶值率來算,拿在手上不划算,只能投資。現在商業體已經不再有幾年前隨便買一套也有高回報。地段很重要,現在商業都是期房,幾年以後得發展也不是誰都看得懂的。

至於有些二逼說年限到期以後交多少,那都是胡說八道,政策早就下了,商業自動續期20年,總費用不超過9999,以你的價值400萬也就是3000左右。以後萬一拆遷,商業最高賠付200%,拆遷價值遠超你賣出的價。


螞蟻57704346


十年前購買商鋪時,房價上漲還沒那麼瘋狂,而網購也還沒那麼普及,微商還沒有問世。當年120萬元購買的商鋪,年租金能達到五六萬元就不錯了,從租售比來看並不會太突出。


租售比簡單來說可以拿現在的租金直接對比現在的房價,年租金10萬元,售價400萬元,租售比就是2.5%,已經比三年期存款的利率都要低了。


同樣的400萬元,即使按照最保守的理財方式,選擇三年期大額存單,年利率4.2%,一年也能有16.8萬元利息,還非常穩妥,遠高於年租金。


以當前房價來看,已經遠遠超出了居民承受能力,可以說已經見頂,未來有大幅下降的可能。


從網購角度來看,現在物流發達,網購可以選擇全國優質商品,價格遠低於實體店。同等質量同等款式往往只有實體店的售價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實體店的衰落,價格是重要因素,售後服務也比不上網購,靠什麼跟網商競爭?


從智能手機來講,現在每天每人抱個手機傻樂已經很普遍,人們普遍越來越宅,還有多少人熱衷於逛街購物?


從產能過剩看,商鋪已經進入嚴重的產能過剩階段,新的社區不斷推出,新的商鋪不斷進入市場,未來商鋪多半生意都不會太好。


從經濟環境來說,目前國民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並且三五年內很難徹底改變,中低端消費萎縮已經出現。


所以綜合來說,未來幾年現金為王,持幣觀望,尋找好的投資機會是更好的選擇。不要期望商鋪還會繼續升值,如此高的價格,有能力接盤的人已經不多了,能賣還是抓緊時間賣掉吧。400萬元賣掉,也許再過五年十年還能300萬買回來。

最後,沒事可以看看財智成功親手打造的加百利網加百利點靠木,每日更新,可以看出網購的價格優勢所在,確實是降低生活成本的不二選擇。


財智成功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如果不是急缺資金流或者沒有更好的投資項目,我建議你不要賣。

我之所以建議題主不要賣掉,是因為從你現在的租金收入情況看,還是相當不錯的。按你原來120萬元的投資本金,現在的每年租金10萬元,投資回報率為8.33%;而且按你說的有可能年租金漲到12萬元,那麼投資回報率達到了10%,這已經相當的投資回回報了,這麼高的投資回報項目,現在可是很難再找了。

即便按你現在的市值400萬元,年租金如果漲到12萬元,投資回報率也可達3.25%,這實際上也相當於銀行大額存單或投資理財產品收益水平了。也算是不錯了。

且更要看到,商鋪在未來還有可能上漲,具有一定的保值增值潛力,而如果賣掉之後,你沒有更好的投資項目,只能存入銀行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或購買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那您就虧了,因為僅靠實際是無法保值增值的,還有可能跟不上物價上漲水平,那你的家庭財產事實是在不民貶值和縮水。

而且,現在雖然也有較高的投資項目,但風險與回報成正比,比如P2P平臺、股市、期貨投資回報高,但一般人敢進入嗎?弄不好就變成血本無歸的“窮光蛋”。所以我還是建議題主知足,當一下安分守紀的投資者吧,守住商鋪,贏利永遠屬於你!


開偉觀察


算一筆賬吧,十年前買的商鋪120萬,現在租金10萬,現在能賣400萬,也就是說你賣出以後實際需要交的稅是差價的26∽32%,也就是(400-120)x30%=84萬的稅,實際到手可能是300萬出頭!而你的回報率來看的話按照300萬計算就是3.3%每年,400萬計算的話是2.5%。所以從租金回報率這一塊來看非常不划算,根本沒有達到一個好鋪子應該有的7%以上的回報率!


我自己有兩套商鋪,一套上海的,一套蘇州的,目前的回報率都是7%以上,所以我覺得按照你的租金回報率來看,你的商鋪不值得繼續擁有。那麼對於你來說其實有兩種選擇:

  • 第一就是設法讓自己的商鋪回到7%左右的回報率,並且繼續持有,享受商鋪應該有的租金紅利!


  • 第二,如果沒有辦法達到7%的回報率,那就不如賣掉!


因為你目前3%左右的回報率是買任何理財產品都能做到的回報率,甚至你用300萬的資金投資一套一線和新一線的房產都會有將近2%-3%的租金回報率,還能享受未來房價上漲的空間紅利,比商鋪增值更好!所以如果第一條策略走不通的話,還是開率直接賣了換其他類型的投資吧!


琅琊榜首張大仙


十年前120萬認購的商鋪,現在市價400萬,一年出租可以收入10萬元的租金,2019年能夠賣掉嗎?其實對於這樣的想法,我們可以算一筆財富賬。怎麼算呢?

十年前120萬元,一年大概能夠穩定性理財收益達到6%,因為十年前的年化收益率要比現在高些,所以用6%計算更為合理。十年以後的複利本息收入約為215萬元。而現在商鋪的市價就是400萬元,十年來還有百十萬的租金收益。很顯然,當初投資商鋪的收益性更高。

而現在呢?商鋪市價400萬,而租金只有10萬元,又是怎樣划算呢?400萬的現金,以現階段年化平均收益率5%的水平進行計算,400萬×5%=20萬。但是商鋪一年的租金呢?僅僅只有10萬元。很顯然,以現在回報率的角度看,將商鋪賣掉然後進行理財創收更為合適,已經達到了出租租金水平的1倍之多,並且還沒有與租戶之間的麻煩事兒。

個人的觀點是賣掉更為合適,畢竟年化收益率在那裡擺著,一目瞭然。但是,還是需要考慮另外一個因素,就是為未來著想以及後代著想的。怎麼講呢?如果自己做生意,未來萬一失敗了,有個商鋪還能夠更好的“東山再起”,但是什麼都沒有呢?很難再“爬起來”。並且,如果未來自己的後代想幹點事情,也能夠更好的利用商鋪,做點兒生意之類的,倒也是十分的方便,不用求著其他商鋪戶主。所以,如果從收益率的角度看,賣掉更為合適。但是如果從未來、後代的角度看,留著商鋪更加合適。


厚金說


租金這麼低,400萬賣不出去!有價無市。 誰的錢多去買這麼貴商鋪然後低的租金?總價和租金的對比。這個房子頂多就賣個150萬。可能位置好。我家老家這邊280萬的商鋪一年的租金都26萬 而且幾年前買的人都發了。以前買才3萬多一平。現在漲到了12萬一平 38平 商鋪。現在租金一個月3萬多。最主要是位置好,人流多不愁租啊!


幸福自己


你好!

我是一名房地產一線市場工作者

當我看到你這條問題的時候,其實我關注的是數字之間的對比:十年前的120萬和如今的400萬!

相信很多購買商鋪的人在意的是他的增值與保質,如果房地產投資的年收益率不能高於銀行年存款收益率,那麼房地產投資就是一個劣勢資產投資,10萬左右的年租金年利率只能達到2.5%左右,低於銀行存款利率的35%左右,說明房子的價值並不是真正的值400萬,正常交易的價格只能值240萬左右,沒有價值400萬之說,不信可以去掛牌銷售試一下300萬到400萬之間基本沒人會來購買!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400萬這麼大的價格差呢?相信大家已經開始中國房價為什麼這麼高,工資雖然漲了也買不起房的原因,其實是一個道理,在正常只有一次交易的時候是不存在能將房價提升到這麼多的,即使你只是產生了一次交易,周邊商鋪產生的交易多了,周邊也就增值了,而實際價值並不是那麼回事!

從租金收益就可以看出來,其實是一個矛盾體,租金最能反應出房價的價值多少,因為在租賃過程中並不會有太大的價格變動,正常年增長租金在5%左右,如果房價真價值400萬了那麼租金應該在20萬左右才算增長階段,與推理逆向而為說明波動近期會很大。

建議300萬左右即使出手控制止損,商業競爭太大,一旦實體商業被淘汰掉60%,房價市場勢必會逆向而為,真正進入房地產泡沫時代!

政策還在一個變化的階段,如果後續增加了房子稅收,勢必增加持房著壓力!



談房說鋪


給你普及一下商鋪的交易稅費吧:賣房:1、房屋增值稅(按差額5.6%)賣出價400萬-買入價120萬=差額280萬;2、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稅率為50%(增值稅係數=合同價-買入契稅-營業稅-自然增值稅/買入價)3、個人所得稅:賣出價—買入價*20%(280萬*.2=56萬)4、印花稅:成交價0.05%

買房:1、契稅總售價3%;2、印花稅成交價0.05%

以上就是商鋪寫字樓二手交易的各項稅費,估計你能算出來,這個商鋪要交多少稅費。除非你的商鋪很搶手,市面交易價格還要高,買家能夠接受所有的稅費,能夠在總交易額中打包進去這些稅費。在這也提醒那些準備投資商鋪、寫字樓、公寓的朋友,一定要謹慎,否則這些商業地產很難脫手,增值的部分很多時候就低了交易的稅費。一般來說這些稅費要佔到總房價的25%-30%左右了,增值越大的需要交的稅費就越大。


Eric林生


我建議你不要賣,賣也只是一次性的收入,這個房子和土地的使用權從此就不歸你所有,所以我不建議你賣。

十年前成本120萬的商鋪,現價400萬,一年租金10萬。我的意見是不賣掉,雖然現在的商鋪價格是當初購買價格的3.5倍,但說實在的按照這10年間的物價增長以及商鋪地段的繁華程度來講,這個商鋪在未來很可能還會升值。而且,不賣掉的話,一年有10萬的租金,看事要有遠見,千萬不要幹殺雞取卵的事。

不管房屋產權是19年到期,還是2019年到期,這都不重要。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制,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是商鋪建築主體.只要補交地稅就可以繼續使用。所以這個房子一次性只能賣400萬,但如果按照現價年租金10萬繼續出租的話,這個錢會更多,再加上物價上漲,錢的購買力下降,吃租是划算的。

另外,《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實體店老王


不管多少錢買的,年租10萬達商鋪市場價在160—220萬,400萬根本賣不出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