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政府、村委會無權徵收土地,以下4種情況屬於違法徵地

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然而現在很多農村的一些地方,村委會私自把土地賣給開發商,而土地補償款卻被無故扣留,當地村民也沒有找到政府徵收土地的文件,這種徵收土地的行為是違法的,村民一旦發現一定要拒絕簽訂相關征收文件。

那麼以下這4種土地徵收行為,都是違法的,村裡和鄉鎮都無權徵收,廣大村民要注意。

鄉鎮政府、村委會無權徵收土地,以下4種情況屬於違法徵地

一、沒有徵收公告和補償方案

如果村裡說要徵收土地卻沒有徵收公告和補償方案,只有村裡給的口頭承諾,然後就有所謂的負責人過來徵收土地,私自丈量的話,大家就一定要注意了,著很有可能是開發商和村幹部在違法徵地。所有的徵地都要有批准,不會說是口頭答應,如果沒有徵收公告和補償方案拿到大家面前,這就是違法徵地,村民可以直接拒絕,千萬不要因為對方說的天花亂墜就在對方給的文件上簽字。

鄉鎮政府、村委會無權徵收土地,以下4種情況屬於違法徵地

二、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徵收土地

有的時候鄉鎮政府和村委會會發聲明說是要徵收土地,其實鄉鎮政府、村委會是沒有徵收土地的權利的,徵收土地的法定主體只能是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規定:“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收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所以說,如果是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徵收土地的話即使有下發的文件,也是不合法的,屬於違法徵地。

鄉鎮政府、村委會無權徵收土地,以下4種情況屬於違法徵地

三、補償支付期限不按照法律規定

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也就是說如果給農民朋友們籤的文件上,時間超出這個期限的,或者是搞分期付款的,就都不是國家正規徵收,一般都是村鎮和開發商違法徵收,我們的農民朋友是可以拒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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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委會私自賣地

有的時候,大家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村子裡的土地就已經被賣給了開發商,到最後說是協議徵收,其實實際上還是違法的。

從上述這幾個法條可以看出,無論是從徵地的“審批機關”還是“實施機關”來看,都與村委會和鎮政府沒有任何關係,徵地的審批機關只有“國務院和省政府”,徵地的實施機關是“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村委會和鎮政府實施徵地拆遷在法律上沒有任何依據,所以他們是沒有權力進行徵地拆遷的。

鄉鎮政府、村委會無權徵收土地,以下4種情況屬於違法徵地

因此如果是村委會和鎮政府發文件說要徵地,那麼大家可千萬要小心了,說不準就是一個大坑,我們農民朋友們可要千萬擦亮眼睛,不要被騙。

以上就是現在關於4種違法徵地情況,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是一種怎麼樣的看法的呢?可以留下你的言論,大家一起討論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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