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貴陽:庭審過程中,綜合行政執法局主動撤銷數個處罰決定

2020年1月8日,針對貴陽市觀山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我們委託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一案開庭,庭審過程中,被告綜合執法局直接稱作出處罰決定行為存在瑕疵,自行撤銷了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我們團隊獲得了大勝,可謂“不戰而屈人之兵”。

案情簡介

委託我們團隊的上百名委託人均在觀山湖區擁有一處房屋,2019年9月份,觀山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卻在未經任何調查程序的情況下對我們的委託人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要求我們的委託人自行拆除自己的唯一住房,經過多次溝通,委託人最終選擇京師律師事務所秉善律師團隊,請求維護自身權益。

貴州貴陽:庭審過程中,綜合行政執法局主動撤銷數個處罰決定

案件經過

辦案律師經過調查核實,委託人所在土地涉及政府收儲項目,精準判斷這次處罰決定可能是為了促成徵收,降低徵收成本。遂在接案之初就結合當地歷史背景向區政府發函稱“觀山湖區多個歷史階段,是經數代人共同努力,從無到有地建成的現代化新城,在快速發展的快行道上,絕對不應該為了發展就忽視被徵收人的個人利益,絕對不能為了整體忽視局部,希望區政府能妥善解決問題。”

當然,我們團隊從來都是多管齊下,在行政處罰一案中也積極準備,在經過必要的調查程序後在2019年12月10日提起了行政訴訟,為了下一記猛藥,訴狀中諸多律師已充分分析提出多點質疑,例如“被告作為執法局並沒有職權確認委託人房屋為違法建築、被告作出被訴處罰沒有經過任何法定程序,被告的執法目的是什麼,其後果又是什麼?”。


案件結果

經過主辦律師和主審法官的多次溝通,法官也認為被告的行政行為有失偏頗,故積極協調希望被告主動撤回其行政行為,令人意外的是,被告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於2020年1月8日當庭宣佈撤回其作出的行政處罰,主辦律師和委託人代表當庭溝通,也表示撤回起訴。經過各方努力,獲得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