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预防疫情传播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根据《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对乌拉特前旗看守所预防疫情工作进行了检查监督,同时对看守所负责人、医务人员就应对疫情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看守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做到佩戴口罩上岗,工作人员每日上报出行动向及接触人员情况。

二是监区内每日进行消毒杀菌工作,对在押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督促在押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同时保障监室的消毒和通风。

三是加强在押人员的伙食标准,保障在押人员的热水用量,提高在押人员的自身免疫力,有效预防疾病发生。

四是暂停在押人员出所辨认、鉴定、会见等活动,对新收押的人员进行14天的过渡观察期,认真检查办案单位对送押人员的体检情况。

五、实行全程登记制度,对出入所的所有人员(包括领导)进行登记、除了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严禁进入监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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