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澄清保護幹部 激勵擔當作為


紅河:澄清保護幹部 激勵擔當作為

“感謝組織為我公開澄清,還了我清白。這也是對我的警醒和鞭策,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更加認真履行職責,不辜負組織和群眾的期望。”近日,紅河州一位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在澄清會上激動地表示。

紅河州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嚴管與厚愛並重,在嚴肅查處黨員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和違紀違法問題的同時,貫徹落實好“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誣告、錯告的幹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負面影響,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為幹部撐腰鼓勁。

該州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檢舉控告,規範檢舉控告秩序。對受到不實舉報、誣告陷害的幹部,採取發函說明、當面說明、通報等方式予以澄清,對惡意中傷、誣告陷害、散佈謠言和不實消息的行為嚴肅查處,充分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切實體現組織關心溫度,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為幫助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徹底消除顧慮,放下思想包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時開展暖心回訪,做細做實思想政治工作,通過與被澄清幹部交流談心,聽幹部想法、單位同事意見和群眾反映,看幹部精神面貌、履職情況和工作實績,全面瞭解掌握被澄清幹部的真實表現,讓其感受到來自組織的信任和關心,卸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推動履職盡責、擔當作為。

“組織走訪瞭解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情況,關心幫助我,讓我儘快走出陰影,內心受到了很大觸動。現在工作越來越有激情和信心了。”澄清正名後,該州一位受到暖心回訪的幹部表示。

此外,該州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澄清保護機制,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受到誣告錯告的幹部澄清正名,推動形成激濁揚清、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彌勒市紀委監委制定印發《彌勒市紀檢監察機關不實問題線索反饋澄清實施辦法(試行)》,將問題線索處置情況反饋澄清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蒙自市紀委監委制定《“反饋通報解決一批”實證性試點工作方案(試行)》,通過組織召開信訪事項聽證會的方式對舉報不實的信訪事件進行聽證,為幹部正名。(戴開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