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做深案後“文章” 促查辦案件“增值”


紅河:做深案後“文章” 促查辦案件“增值”


“要做深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引導黨員、幹部修身律己……”近日,紅河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做深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堅持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剖析、一案一總結,針對查處的每一起案件,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進標本兼治,最大限度挖掘查辦案件的“附加值”“含金量”,讓每一起案件“增值”。

針對建水縣“紅頂協會”問題,嚴查快處,處理責任單位4個、責任人8名。在全州範圍內紮實開展社會組織規範清理整頓、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減稅降費”專項整治等“以案促改”工作。

針對瀘西縣、建水縣統計造假等問題,會同州統計局等部門,組織全州開展統計違法以案促改專項整治工作,通過“蹲點式”“交叉式”“推磨式”監督等,督促推動“以案促改”工作全面落實落地。

……

該州堅持以“案”為教材,以“促”為關鍵,以“改”為目標,深挖典型案件發生的背景,找準關鍵環節,洞悉共通問題,舉一反三找準“病灶”,消除案發因子,做到查處一案,整改一方,糾治一方。

用好反面典型,念好“案字經”,用好“活教材”,也是該州做深做實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的主要措施。該州不斷豐富警示教育形式,把警示教育課堂搬到案發單位或系統,讓聽者入腦入心、受教明戒,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片效果。

該州紀委監委召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對相關責任人點名道姓通報,並從問題入手,剖析原因,讓被點名的單位人員“紅透臉”,讓參會的黨員幹部“照到鏡”,自覺打消內心萌芽的違紀違法念頭,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為切實做深做實“後半篇文章”,充分發揮案件治本功能,該州對每一起立案了結案件都要進行認真分析、深入總結,對同類型案件要比分析,總結案發規律和特點,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問題、漏洞,督促相關單位建立適應需要、務實管用、便於執行的制度機制,並強化制度執行,做到查處一案、規範一類行為、從根本上預防一類問題。截至目前,共針對案件總結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完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等多個制度。(商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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