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叛逆的孩子,試試用觀點採擇法,瞭解動機才能改變孩子的行為

  • 為什麼孩子會叛逆?

其實孩子並不是叛逆,那不過是孩子的獨立自我與家長的獨立自我衝突所引發的矛盾。一個身體裡面只能有一個意志,否則兩個意志就會爭奪身體的使用權。

而當父母有意無意地把自己的意志凌駕在孩子的意志之上時,兩個意志的衝突就在所難免了,到底孩子不過是在爭奪自己身體的使用權。

  • 為什麼明明對孩子好的建議孩子會不願意聽?

明明家長都是對的,也確實是為了孩子好,可為什麼孩子就是不願意聽,甚至情願與家長的建議背道而馳?

對於一個3歲的孩童,我們可以認為他無知,但對於一個13歲的青少年來說,他們內心是非常清楚家長的建議是對的,但為了宣示自己對身體、行動自由的主導權,他會不惜一切代價,甚至犧牲自己的發展。

  • 那怎麼讓孩子放下成見,接受父母的建議?
應對叛逆的孩子,試試用觀點採擇法,瞭解動機才能改變孩子的行為

著名的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曾說過:“如果我們要改變孩子的行為方向,必須先了解孩子行為背後的動機,否則我們幾乎難以改變他們的行為。”

瞭解動機,這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的事情:

“我又不是孩子肚子裡的蛔蟲,我怎麼知道他在想什麼?”---一位家長洩氣地和我說道。

“如果有一套像勾股定理那樣的公式來解決這個問題,那就太好了!”---另一位家長充滿“幻想”地和我建議道。

在翻閱了無數書籍後,我想我找到了一條“公式”,用於做到了解孩子的動機,並改變孩子的行為:

瞭解孩子的動機公式:人類行為的ABC模式

改變孩子行為的前提:觀點採擇法

瞭解孩子動機:人類行為的ABC模式

父母固然不會是孩子肚子裡的蛔蟲,但並不代表父母就難以理解孩子的行為動機,“透過現象看本質”就是最好的做法。

而做到用透過現象看本質去了解孩子的動機,我們可以使用“人類行為的ABC模式”

  • 什麼是人類行為的ABC模式

一個人的行為,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解析:

A(antecedents):前因事件;

B(Behavior):行為本身;

C(Consequence):後果事件;

前因事件(A)決定了行為本身(B),造成了後果事件(C),故而前因事件又可以被稱為行為的驅動因子,即動機。

舉個例子來理解:

今天在學校孩子和好朋友吵了一架(A),所以回家後心情十分沮喪,導致情緒受影響而經常走神(B),所以今天做作業表現很差(C)。

應對叛逆的孩子,試試用觀點採擇法,瞭解動機才能改變孩子的行為

  • 如何運用這部分知識

通過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如果要改變孩子的作業表現差的行為結果,就必須先幫孩子解決了他和好朋友的爭執問題,又或者舒緩孩子的情緒。

這個過程中,透徹點來講,如果我們要改變孩子,就需要從A或者B方面入手才能改變現狀,這是一個很淺顯的運作機制。

在文頭,我們就已經剖析了孩子為什麼叛逆,為什麼不聽話,但那始終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在套用這個“公式”之後,我們就能知道孩子的動機是什麼。

例如:

某個青春期的孩子終日把自己鎖在房間裡(C),他的不出門、不願意和家長有任何的交流就是行為本身(B),那麼他的前因事件(A)是什麼?

前因事件就潛藏在親子過往的交流模式中:是家長太嘮叨了?還是家長太強勢不容他表達自己的想法?每一個家庭的相處模式不同,所凸顯出的前因事件就不同。

當然這隻意味著我們找出了前因事件,瞭解了孩子行為的動機是什麼,如何改變則是另一碼事

應對叛逆的孩子,試試用觀點採擇法,瞭解動機才能改變孩子的行為

當我們想改變任何事情時,可以有以下4種選擇:

一、消極地視而不見

二、主動避開

三、心不甘情不願地面對

四、正面積極地處理

毫無疑問,只有第四個選擇才是最佳的選擇,這是一個態度的問題,但到了實操、實際的策略則又牽扯到了另一個因素:情緒,或者說同理心

當你能代入他的情緒,就好像你自己遇到這件事情一樣時,你就會明白他需要什麼,從而制定策略。

這就好比當朋友失戀、失意的時候,我們會片面地一味和他講他都知道的道理,但實際上當我們自己遇到同樣的問題時,我們就會發現其實當下所需要的,僅僅是一份默默地陪伴。

而如何代入孩子的情緒,對於有同理心的家長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而對於已經教出叛逆孩子的家長而言則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

所幸,根據丹尼爾·戈爾曼的理論,同理心作為人與生俱來的基本八大智能之一的一部分,完全是可以通過後天的訓練得以增強的,這個增強方式,就是“觀點採擇法”

應對叛逆的孩子,試試用觀點採擇法,瞭解動機才能改變孩子的行為

觀點採擇法:增強同理心,理解孩子的情緒就變得輕而易舉

觀點採擇法的設計者是佛蒙特州犯罪心理學家威廉·皮瑟斯,其用處可能會被覺得有些“不光彩”,因為這是使用在孌童罪犯改造上的。

  • 觀點採擇法的由來

在孌童罪犯身上,最大的特點是對受害者完全缺乏同理心,相反,他們會幻想孩子的態度是非常合作的,而孩子的情緒——厭惡、恐懼、討厭被忽略了。一旦孌童者注意到孩子的情緒,對他來說就會“破壞”一切。

這一點和無法同理孩子感受的父母是類似的,他們同樣會幻想著孩子應該是樂於接受他們的教育方式的,或者喜歡與他們以某種方式相處的,而如果孩子表現出不配合的時候,這些家長就會“破壞”這一切:我是為你好,我是對的,你是錯的,你應該聽我的,同時忽略掉孩子的反抗情緒。

應對叛逆的孩子,試試用觀點採擇法,瞭解動機才能改變孩子的行為

  • 觀點採擇法的使用方式

在一個最有希望的治療項目中,侵犯者要閱讀與自身罪行類似的犯罪描述,材料從受害者的角度展開敘述,令人心痛動容。他們還要看錄像,觀看受害者淚流滿面地訴說被侵犯的感覺。然後侵犯者要從受害者的角度寫下他們的罪行,想象受害者的感受。

他們在治療小組裡把自己寫的東西朗讀出來,然後試圖從受害者的角度回答關於侵犯的問題。最後,侵犯者要重新模擬一次犯罪行為,不過這次他們扮演的是受害者的角色。

----摘自《情商》

觀點採擇法的使用方式,就是遵循了同理心的本質:動作模仿,通過模仿與對方一樣的動作或者場景,真正站在對方角度去體會、去思考問題,從一個旁觀者逐漸變成一個真正的“受害者”。

觀點採擇的本質特徵在於個體認識上的去自我中心化,即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從他人的角度看待問題。

採納觀點按照發生順序可以分為4個階段:

1.存在階段:父母需要認同在同一事物上,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這是基礎;

2.需要階段:父母需要認識到有必要對孩子的觀點作出推斷,以便達到其人際交往的目標;

3.推論階段:這一階段的認知活動包括除感知以外的所有心理活動,這些活動的目的是推論出某一特定情景中他人的觀點,即角色特性。

4.應用階段:個體把自己推斷出的信息應用於隨後的行為中,如對別人說什麼,怎樣說等。

應對叛逆的孩子,試試用觀點採擇法,瞭解動機才能改變孩子的行為

我們可以簡單的練習一遍:

存在階段:對於嘮叨孩子被孩子嫌棄煩人的問題,在我們的角度認為這種嘮叨是關心,那麼除此之外是否有其他的看法會產生?

需要階段:嘗試把自己嘮叨孩子的聲音錄下來,然後做和孩子一樣的行為,並把聲音進行重聽,自己是怎麼樣的感受?

推論階段:由此翻“案件重演”,推論孩子的心理活動,推斷出孩子為何會得出“很煩”這一觀點;

應用階段:把推論出的結果,應用在隨後的策略中,此時你會發現自己確實是一個“煩人的主兒”,並且能據此推論出可以有什麼新的方式來讓孩子聽進去。

既然觀點採擇是一個方法,那麼就需要反覆的練習才能得以熟練運用,不妨拿出過往孩子“不聽話”的事件來進行分析練習。從人類行為的ABC模式開始捕捉孩子的動機,用觀點採擇來制定新的教育策略。


育兒寄語:最失敗的教育,是忽略了孩子情緒的“我認為”,那無異於孌童者一般,只是孌童者對孩子的傷害是直接快速的,而父母對孩子的傷害則猶如慢性毒藥般,深入骨髓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