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夫妻鬧離婚 法院調解化糾紛

近日,安源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重組家庭的夫妻離婚糾紛,經調解雙方消除誤解,重歸於好。

李先生系二婚,離婚後帶著兒子與劉女士組建家庭,並生育一子。婚後,二人一起開了一家印刷廠。原本家庭和睦、事業順利。但因李先生性格開朗愛交朋友,經常與朋友聚會還半夜不歸,致使妻子劉女士缺少安全感,甚至懷疑丈夫有外遇,於是經常與丈夫吵鬧,嚴重時雙方還動了手。因此,劉女士心灰意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在原告劉女士起訴的過程中,通過與其溝通,導訴人員發現其內心尚有不捨,於是勸解劉女士先暫緩立案,避免夫妻二人“對簿公堂”加速矛盾激化,建議其先通過多元化解糾紛解決中心先行調解。經劉女士同意後,該案由家事調解員承辦。調解員通過電話與夫妻二人溝通,發現被告李先生大男子主義非常嚴重,大事小事都不與妻子商量,極少溝通,才引起妻子的不滿。於是,調解員將化解工作重心放在了李先生身上,與其討論夫妻溝通的重要性,並告知其組建家庭的不易,以及婚姻需要經營的必要性。通過調解員將心比心的勸解,耐心地調解,李先生意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主動與妻子和解。最終,李先生取得了妻子的諒解,該案調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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