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答網集萃—21
根據基層院檢察官的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建設運行的檢答網,自2018年10月“上線”以來,以其內容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解答及時權威而深受各地檢察人員青睞。作為提供法律政策運用、業務諮詢、答疑服務的信息共享平臺,檢答網而今已成為檢察人員探討業務、提升素養的園地和良師益友。“檢答網集萃”第二十一期,敬請關注。
在未中止訴訟或決定延期情況下案件超期審理,檢察機關能否監督
諮詢類別:民事檢察
諮詢人: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檢察院 邱志宏
諮詢內容:在民事訴訟中,已經開完庭的民事案件,當事人以雙方要庭外和解為由,申請法院暫緩判決的,法院如准許,應以何種方式進行,是裁定中止訴訟還是其他。在法院未裁定中止訴訟或決定延期的情況下,案件明顯超期能否監督?
解答專家張家瑋: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審限為六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所以一審案件審理期限最長為十五個月。公告、鑑定、管轄權異議和法院間的管轄權爭議期間不計入審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確認和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申請庭外和解的期間,不計入審限。”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雙方以庭外和解為由,申請法院暫緩判決的,法院不需要中止訴訟或者延長審限。該條對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徹底解決糾紛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應基於公正高效的審判理念,保證審判管理的有序進行,當事人任何一方提出不再進行庭外和解的,應當恢復審限計算。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時應結合當事人是否提出庭外和解申請、和解期限多少、是否提出不再和解等情況,靈活把握。
公安機關辦案超期後,向檢察機關移送的案件案管部門怎麼受理
諮詢類別:案件管理
諮詢人:吉林省鎮賚縣檢察院 王大志
諮詢內容: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對嫌疑人採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偵查終結後,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批捕時,移送時間是在案件刑事拘留到期後的一天移送的,到期日為星期日。對此種情況,檢察機關如何受理?
解答專家祝淑娟:對於公安機關未在期限內提請批准逮捕的,沒有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可以不予受理,故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予受理。對於公安機關的違法問題根據《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第5.133條規定按照偵查監督程序依法處理。(檢察日報)
閱讀更多 富平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