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三十六歲,終於等到了她的理想伴侶,他們倆人都是高收入者,出嫁應不應要聘禮?

似水流年春去春又回


現在很多年輕男性,甚至部分女性對於聘禮都是深惡痛絕的。認為收取聘禮,尤其是高額聘禮是傳統文化的糟粕,應該拒絕和廢除。但這並不完全是對的,因為單方面索要高額聘禮並不是封建社會遺留的糟粕,而是近現代人產生的陋習。


在古代,聘禮和嫁妝是共同存在的:男方下聘禮,女方陪嫁妝。並且通常來說嫁妝的數量和價值都要大於聘禮,所以才會有“女兒都是賠本貨”這種說法。


下面就來探討一下在古代,聘禮和嫁妝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在現代,聘禮和嫁妝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在古代,聘禮和嫁妝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一、聘禮

聘禮在古代的意義主要有三個:01、簽訂婚書,收受聘禮是婚約成立的必要條件;02、聘禮是男方向女方展示家庭責任能力的表現;03、聘禮是男方向社會表明女子身份和地位的媒介。

01、簽訂婚書,收受聘禮是婚約成立的必要條件

《禮記·內則》說:“聘則為妻”。意思是說收下聘禮後,即使還沒有舉行婚禮,但女方妻子的名分已經確定了。從這裡來看,聘禮並不是我們所說的“婚姻買賣”中女兒的價格,聘禮的性質應該是定金、保證金一類的存在。它存在的意義在於保證婚約的履行,避免男方隨意毀約。


在古代,女性的名聲和貞潔極其重要,加上婚嫁過程一般都複雜而漫長,期間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如果婚禮籌備到一半,男方突然毀約,這對女方名聲和財物都將會是一個巨大的損失。所以男方通常會給予高額的聘禮來向女方表明自己迎娶女方的決心。畢竟如果男方單方面毀約,聘禮將不會返還;女方毀約則需要全額退還聘禮。


02、聘禮是男方向女方展示家庭責任能力的表現

在古代,男性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收入來源,男子是否有能力有財富,將決定整個家庭的貧困。

古代的雲南苦聰人就有這樣的一種習俗:凡是小夥子向姑娘求愛,都要帶上自己打到的松鼠。在苦聰人看來,打不到松鼠的人是孬種。打到的松鼠越多,證明這個小夥子的打獵能力越強,姑娘也越有面子。


03、聘禮是男方向社會表明女子身份和地位的媒介

“聘則為妻,奔則為妾”。古代婚嫁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明媒正娶”。下聘禮是娶妻的必要步驟,在於向社會(主要是雙方宗族)表明女性正妻的身份地位。這個身份地位是得到雙方父母和宗族的認可的,是合法的身份,擁有繼承權。


在古代,妻和妾的社會地位差距是很懸殊的。妻是“父母之命”,丈夫要休妻是要得到父母的同意的,不得私自休妻;妻子的身份和地位是雙方父母和宗法制給予的。而妾則可以說是丈夫的個人財產,她的身份地位完全由丈夫決定,甚至可以隨意買賣。

二、嫁妝

嫁妝在古代的意義主要有三個:01、嫁妝是父母對女兒婚姻的關愛和祝福;02、嫁妝是父母分給女兒的家庭財產;03、嫁妝是古代婦女唯一的個人財產。


01、嫁妝是父母對女兒婚姻的關愛和祝福

在古代,雖然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思想相當嚴重,但只要是正當人家,無論家庭經濟條件如何,都會盡力給女兒準備一份體面的嫁妝。貧困人家可能多數準備衣被、梳妝檯等簡單的生活用品;富貴人家則可能會陪送大量的奴僕、金銀首飾、錢財等。但無論嫁妝是否豐厚,都體現著父母對女兒的關愛和祝福。


只收聘禮,不給嫁妝,不但女兒在夫家會被欺負、看不起,孃家人也會被人恥笑一輩子。


02、嫁妝是父母分給女兒的家庭財產

在古代女性沒有親生父母家庭財產的繼承權是現在很多人的共識。但我有不同的看法:女性在古代是有家庭財產繼承權的,這部分財產一般以嫁妝的形式體現。


首先,在古代女兒出嫁,父母兄長都會竭盡所能籌備豐厚的嫁妝,以此在提高和鞏固女兒在夫家的地位。其次,嫁妝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將來不參與夫家的財產分割。妻子擁有對嫁妝的分配權,夫家不得干涉。(另一種說法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丈夫可以支配這筆財產)


在古代,法律和社會道德也是保護女性的嫁妝的。如果夫家未經妻子的允許,私自動用嫁妝是會受到懲罰的。


03、嫁妝是古代婦女唯一的個人財產

古代的女性沒有獨立穩定的經濟來源,這是她們身份地位低下的原因之一。對於大部分古代女性來說,嫁妝很可能是她們一生中唯一的個人財產。嫁妝的多寡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婦女在夫家的地位高低。而且在很多朝代,沒有嫁妝的女子是不會有人娶的。



在現代,聘禮和嫁妝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01、在現代,聘禮和嫁妝還存在著部分意義


誠信、尊重是求婚的男方所應表現出來的最基本道德水準。


詩經裡說: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向女方父母下聘禮其實主要是向女方父母表達尊重、感恩之意——感謝兩老培養了這麼好的女兒給我當妻子。其次,這也是對妻子的一種承諾的表達——向所有親朋好友宣佈我將與誰誰誰結為夫妻。


嫁妝是父母分給女兒的家庭財產,也蘊含著父母家人對女兒的祝福和關愛。通過給予金錢上的支持,幫助女兒建立自己的家庭。


這些都是聘禮和嫁妝存在的意義。


02、近現代人對於聘禮嫁妝的扭曲使用

最早提出聘金是買賣女性的價格這一觀點的應該是《中國婚姻史》:買賣婚者,視女子如貨品,而以其他財物換取妻妾之謂也。此為繼掠奪婚而興之一最主要的方面,聘娶婚即系由其演變而來者……


但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古代聘禮的性質應該是定金、保證金一類的存在,而不是買賣女性的價格。因為在古代,聘禮和嫁妝是婚嫁的必需品,而且嫁妝在數量、價值方面均會超過聘禮(一般來說如此)——這也是人們常說“女兒是賠本貨”的主要原因。


而近現代人則逐漸把聘金當成買賣女兒的價格!一方面向男方索要高額聘金,另一方面完全剝奪女性在原生家庭中的財產繼承權,在婚嫁中只給予女兒極少數的嫁妝——女兒從“賠本貨”變成了某些父母的斂財工具。


所以說單方面索要高額聘禮並不是封建社會遺留的糟粕,而是近現代人產生的陋習。


03、在現代,聘禮嫁妝應該重意義、儀式,而輕財物。

現在年輕人厭惡聘禮,主要是因為某些父母單方面索要高額聘金且不給相應嫁妝,讓許多家庭難以承受;而不是因為聘禮是愚昧落後的文化糟粕。


所以我個人認為聘禮嫁妝還是有存在的必要。但不應該是談論聘禮嫁妝的價值,而應該是聘禮嫁妝的意義。例如,可以用舉辦訂婚儀式來替代高額的聘禮。邀請雙方的至親好友,擺個三五桌,一方面向大家宣佈“我們要結婚了”,另一方面向女方父母表達感謝之意。


如果收取了高額的聘金,女方父母應該主動提出將以嫁妝的形式返還相應的財物給男方。同樣的,無論男方是否給予女方父母聘禮,在談婚論嫁時都應該心懷感激,最大程度上尊重女方父母及女方。



婚禮不僅僅是兩個新人走到一起,相約白頭偕老的儀式,更是雙方父母、兩個家庭幫助兩個年輕人建立起自己小家庭的過程。聘禮和嫁妝都不過是古人為了保障自己兒子女兒婚後幸福生活的手段,我們應該借鑑效仿其中的有益部分,應該更多地考慮如何讓兩個新人過得幸福快樂,而不是為自己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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