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被執行人:葉才明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50104********0017
住址: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68號
被執行人:王少輝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50111*********2418
住址:南寧市西鄉塘區北湖村七冬坡1隊208號
被執行人:錢小苗
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452123********6149
住址:廣西賓陽縣甘棠鎮南橋村委會大橋村6號
案情介紹:申請執行人宋戰、李荀與被執行人葉才明、王少輝、錢小苗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瓊0107民初1113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案號:(2019)瓊0107執2134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一、向申請執行人宋戰、李荀償還貸款本息共1407090.45元、以上述本息為本金按中國人民 銀行通勤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基準利率標準,計算2015年3月1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三、承擔本案執行費16478.7元。
聯繫舉報電話:蘇法官 18689522707
此信息獨家授權今日頭條發佈,如需轉載,請聯繫作者,自行轉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閱讀更多 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