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炎為何聲稱甲骨文系偽造?只因此人以甲骨文質疑《說文解字》

“雪堂”羅振玉於1915年出版《殷虛書契考釋》,真正進入甲骨文的考釋時期。相對於孫詒讓的比較對照法,羅振玉採取了更為便捷的逆推法,也就是“由許書以溯金文,由金文以窺書契,窮其蕃變,漸得指歸”,即從許慎《說文解字》出發,倒推到秦小篆、戰國大篆、商周金文,並一直追溯到甲骨文字。當然,這樣分析的前提是他明確了甲骨文是“殷室王朝遺物”,故從時間演進的過程來尋找文字變化的規律。

而且,羅振玉的資料不僅僅來源於劉鶚、孫詒讓,他另一大的貢獻是考察到甲骨確切出土地在安陽小屯。在此之前,因為古董商故意製造煙霧彈,學者們都以為甲骨出土於湯陰或衛輝,然而親身前去卻一無所獲。羅振玉在1908年才考察到甲骨確切出土地在安陽小屯,於是派弟弟羅振常去村裡直接收購,這樣一來既搶救了不少新出甲骨,為其甲骨文字研究提供大量內容;又對未來殷墟的科學發掘指明瞭方向。

儘管羅振玉從《說文》入手釋讀甲骨文,但反過來卻又校正了《說文解字》的錯誤。比如羅振玉指出甲骨文的“行”字“”像四通八達的道路,但在《說文解字》中對“行”解釋卻是“人之步趨也。從彳從亍。凡行之屬皆從行。” 也就是說,《說文解字》不僅是用了“行走”這個引申義,而且字形也與原始寫法完全不同,那麼並不利於後人理解“行”的本形和本義。羅振玉採用甲骨文反證《說文》之誤,竟達70個字之多。

章太炎為何聲稱甲骨文系偽造?只因此人以甲骨文質疑《說文解字》

但《說文解字》這部書是古文字的經典著作,羅振玉自然也引起了保守者的反擊。1919年,章太炎在《國故論衡•理惑論》中,指出“其人蓋欺世豫賈之徒”,認為甲骨文系偽作;而且蒐藏傳播者“非貞信之人”,這自然說的就是羅振玉。不過,章太炎的反攻並沒有掀起太大波瀾,甚至到1935年即章太炎去世的前一年,他本人也改口說“甲骨之為物,真偽尚不可知,其釋文則更無論也”。羅振玉的甲骨文考釋,代表著傳統《說文》文字學格局已動搖。

1917年,“觀堂”王國維著《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續考》,標誌甲骨文又進入一個新的史料時期。

王國維在《毛公鼎考釋序》提到:“苟考之史事與制度文物,以知其時代之情狀;本之《詩》、《書》,以求其文之義例;考之古音,以通其義之假借;參之彝器以驗其文字之變化。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則於字之不可釋、義之不可通者,必間有獲焉。”也就是說,相對於之前的孫詒讓與羅振玉,王國維已經不滿足於單純的文字考證,而是放在具體歷史語言環境裡,結合史地與禮制去釋讀文字;他的文字考證,亦即是歷史的考證。

章太炎為何聲稱甲骨文系偽造?只因此人以甲骨文質疑《說文解字》

王國維釋讀的字不多,僅有10餘個,雖然相對於孫詒讓、羅振玉少很多,但其影響卻非常深遠。羅振玉在《殷虛書契考釋》已釋出甲骨文有“王亥”一名,王國維則結合《山海經》《竹書紀年》,指出王亥即是商朝先公“王亥”,也就是《世本》的胲(核)、《天問》的該、《呂氏春秋》的王氷、《史記》的振、《漢書·古今人名錶》的垓;但甲骨文的出現,證明這些寫法都是錯的,而不被儒家重視的《山海經》《竹書紀年》反而是正確的。

在此基礎上,王國維繫統梳理了甲骨文中的殷商世系,他發現卜辭中有一個頻繁被祭祀的“高祖”,這個字像人首有手足。於是王氏聯繫到《說文》戈部的“夒”字,其解釋是“貪獸也,一曰母猴,似人從頁,已止戈其手足”;而西周青銅器毛公鼎上的金文“羞”與克鼎“柔”,均因與此字古音同部而假借為此形。故王國維釋此字為“夒”,並推測其就是《史記》的帝嚳(俈),皇甫謐稱“帝嚳名夋”、《山海經》的“帝俊”,皆是“夒”之訛誤。

此外,在《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續考》中,王國維還敏銳地把兩塊甲骨斷片拓本綴合成了一塊,得出“十、乙三、丙三、丁三、示壬三、示癸三、大丁十、大甲十”的文字,“乙”“丙”“丁”三個字都用“匚”圍了起來。王氏遂認定,乙、丙、丁即《殷本紀》的先公報丁、報丙、報乙;而甲骨文的“甲”常寫作“十”,故也就是上甲,《國語》說“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而示壬、示癸自然也就是先公主壬、主癸。

章太炎為何聲稱甲骨文系偽造?只因此人以甲骨文質疑《說文解字》

不過,在《史記·殷本紀》裡,商湯之前的六位先公分別是上甲微、報丁、報丙、報乙、主壬、主癸;王國維先生雖然結合《史記》記載,但同樣校正了《史記》的若干錯誤,最明顯的就是“報乙、報丙、報丁”的順序才是正確的,而“報丁、報丙、報乙”則有誤;另外,“報”即是“匚”“□”,當是一種祭祀的儀式(原型或即神龕),而並非人名的一部分;至於“示壬、示癸”的“示”,明顯也與祭祀有關(原型或即神位),而並非“主壬、主癸”。

王國維的研究顯然超出了單純的文字考釋,而進入了綜合論史的階段。日後在1935年出版的《古史新證》中,王國維則提出著名的“二重證據法”:“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訓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為之”。此外,王氏還確定安陽小屯為“盤庚遷殷”後的晚商都城,這就限定了甲骨文為晚商遺物。


林屋公子,文史作家,主攻先秦秦漢史。系今日頭條簽約作者,悟空問答簽約作者,澎湃歷史專欄作者,網易歷史專欄作者,百度ta說合作作者,全歷史合作作者,出版有《先秦古國志》《先秦古國志之吳越春秋》《山海經全畫集》實體書三種,作品散見於《國家人文歷史》《同舟共進》《北京晚報》《瘋狂閱讀》《醒獅國學》《百家講壇》《威海晚報》等報刊雜誌及自媒體。感謝閱讀,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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