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說我信用卡本金過5萬,涉及“信用卡詐騙”,是真的嗎?

最近負債人留言,有這樣一個問題“催收說我信用卡的本金過5萬,涉及‘信用卡詐騙’,是真的嗎?”

細聊之下才知道,原來這名負債人王女士的廣發信用卡,逾期時間4個月,再加遇上疫情,這段期間沒有還款。

如今,剛剛復工,催收致電,並且用刑法的第196條做依據,說王女士的用卡行為涉及“信用卡詐騙”,是“非法佔有”為目的,明明還款能力不夠,卻過度消費,是惡意的信用卡逾期。

其實,很多負債人都從催收口中,聽說過這樣的說辭,可這是真的嗎?

催收說我信用卡本金過5萬,涉及“信用卡詐騙”,是真的嗎?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信用卡詐騙”。

簡單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利用信用卡,實施詐騙的行為。而深入理解就是根據法律,指的是持卡人惡意透支信用卡,並且超過規定的期限不還,經過有效催收後不還款,“數額較大”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

1. 偽造信用卡,藉以使用騙取財物(包含偽造身份證明,使用虛假材料辦理信用卡);

2. 冒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騙取財物;

3. 惡意透支,主要指的是在賬戶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超額度支用款項;

4. 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催收說我信用卡本金過5萬,涉及“信用卡詐騙”,是真的嗎?

當然,除了這些條件以外,還必須具備的案件要素是:數額較大。

根據刑法的第196條,對於信用卡刑事量刑的金額起點是,單卡本金5萬。(注:這裡不存在多家銀行的欠款合併過5萬,不同的銀行是不同債權人。)

而現在的確有很多負債人,在信用卡逾期之後,面臨各式各樣的催收壓力。信用卡本身是與民事、刑事相關的借貸,如果負債金額較大的話,負債人都會擔心是否會產生訴訟,是否會坐牢等等。

這種心情可以理解,尤其是疫情期間,很多催收不能上門施壓,只能通過負債人的金額,以及潛在的風險,來對負債人催收。

催收說我信用卡本金過5萬,涉及“信用卡詐騙”,是真的嗎?

不過“信用卡詐騙”也是要有具體的界定的,並不是說所有的負債人都觸及到了刑法,都會被進行刑訴的,還是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判斷,比如用卡的目的是否“非法佔有”,是否與四條具體行為符合等等。

信用卡逾期後,如果移交給了三方催收,也就意味著有很大的變量,比如說立案、報警、起訴等等說辭,其實需要仔細辨別。

因為有的時候可能會用一些字眼,比如“可能、煩請、有權利”等詞彙來模糊重點,突出信用卡逾期後產生的嚴重後果。

但是並不代表一定就有所行動,這點需要清楚。

催收說我信用卡本金過5萬,涉及“信用卡詐騙”,是真的嗎?

逾期後,肯定會產生各方面的問題,但是不論如何瞭解催收的運作或者是法律的程序,欠錢終究是要還的。一味躲避,或者不敢正視債務,只能是陷在負債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債務無法解決。與其擔心催收口中的話是否屬實,不如早日合理還款,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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