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深化運用“第一種形態”,層級壓實主體責任


近日,山丹縣紀委監委針對縣委第五輪巡察工作發現的問題,向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發出《談話提醒單》,提醒相關領導對分管的2個鄉鎮,13個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履行主體責任,切實發揮管黨治黨作用。這是縣紀委監委深化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一個縮影。

山丹:深化運用“第一種形態”,層級壓實主體責任

2018年以來,縣紀委監委通過日常監督、調查研究等發現,部分黨組織存在履行主任責任思想認識不到位、方式方法不清楚等問題、還有一些黨組織負責人存在履行主體責任“不願管”“不想管”等問題。為此、縣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探索制定《山丹縣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工作細則》《山丹縣紀檢監察機關規範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操作流程》。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運用細則及操作規程重點對運用“第一種形態”的對象、方式、適用情形、實施程序、結果運用以及如何進行規範化操作等作出細化明確,為全縣各級黨組織實踐運用“第一種形態”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時,為認真落實《山丹縣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實施細則(試行)》,縣紀委監委還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開展層級談話的通知》,督促各鄉鎮黨委、縣直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負責人開展層級談話,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據統計,2019年,縣紀委監委、各鄉鎮、縣直部門單黨組(黨委)下發談話單349份,督促層級開展談話達到1800多人次,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今後,縣紀委監委將認真履行協助職責,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積極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勤澆樹,對黨員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解決,防止小錯釀成大錯”,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周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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