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將人打死,只能活一個人,母親最終選擇了小兒子!

齊宣王的時候,有人被打死在路上,官吏追查。有兄弟二人站在死者旁邊,官吏問他們。哥哥說“人是我殺的”,弟弟也說“不是哥哥,實際是我殺的”。

過了一年官吏不能判斷,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相國,相國也不能判斷,就把這件事情又告訴了宣王,宣王說:“現在都赦免了他們,這是放縱他們的罪,都把他們殺了,那是誅殺了無辜之人。我考慮到他們的母親能夠分辨善惡,試著去詢問一下他們的母親,聽從她所想所做,是殺是活都由她決定”。

兄弟二人將人打死,只能活一個人,母親最終選擇了小兒子!

相國接受命令,派人去喊他們的母親來。問他們的母親說:“你的兒子殺了人,倆兄弟都想替對方去死,官吏不能判斷他們是誰殺的人,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大王,大王非常富於仁愛慈祥之心。所以特意詢問你想讓哪一個活?哪一個死”。

那位母親哭泣著回答說:“把小的殺了吧”。相國接受了她的話,因此趁機問道:“小兒子是一般人最疼愛的,現在你反而要把他殺掉。這是為什麼呢?”

兄弟二人將人打死,只能活一個人,母親最終選擇了小兒子!

那位母親說:“小兒子是我親生的兒子,大兒子是前妻生的兒子,他們的父親病的很厲害,臨終的時候囑咐我說,好好的照管養育孩子。我答應說好的。現在既然接受他父親的囑託,答應了他父親的話,難道可以忘記別人的囑託而不信守自己的許諾嗎?況且殺掉哥哥讓弟弟活下來,是拿私情破壞公義,違背囑託,違背信義,是欺騙死者。不注意自己的話忘記約言,已經答應的不信守,這樣的人憑什麼活在這個世界上。我雖然疼愛自己的兒子,如何對得起自己的言行?”說完眼淚沾滿了衣襟,相國把這些話傳到國王那。國王讚美她的節義,以為他的行為高尚,就赦免了他的兩個兒子,並且十分尊奉他們的母親,並把它稱為義母。

兄弟二人將人打死,只能活一個人,母親最終選擇了小兒子!

魯師春姜的女兒出嫁送去三次,被趕回來三次。春姜詢問是什麼原因,原來是因為輕視侮辱了夫家的人。春姜把女兒喊來並打了一頓,說:"一個婦人把順從看作首務,把貞節誠實當作要事。現在你過分驕橫,一點也不謙遜,因而被趕了出來,尚且沒有痛悔以前的過失。我告誡你多次,卻不聽我的話,你不是我的女兒了”。打了一百下之後,把女兒留在家裡,三年後才又把她嫁出去。從此,女兒奉守節操禮儀,終於知道了做人為人之婦的道理。

現在這些當母親的,女兒沒有出嫁之前不能好好教育,出嫁以後又為女兒撐腰、當靠山,依靠自己用來壓制女婿一家,等到被趕出家門,就與女婿一家又打又鬧,從來不去責怪他們自己的女兒的不善之處。

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寫給全天下的母親,大家覺得這兩位位母親做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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