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革除滥食陋习 依法撤回许可

近日,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对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进行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对“已取得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许可证件和文书予以撤回并注销或申明作废,全面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活动”的相关要求,庚即依据职能,启动撤回许可程序。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需撤回的涉及养殖动物类别的许可,梳理截止2020年2月,区行政审批局已办理的本级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批复的公司、养殖户共9家,建立撤回许可工作台账。二是加强审管联动。与区农业农村局加强信息共享,获取最新政策依据和上级要求,相互推送工作台账,为监管部门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核查、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提供依据。三是严格遵循流程。制定《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撤回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等行政文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流程,依法有序执行告知、送达、决定、注销程序,确保撤回核发行政许可证件和文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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