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無法言語的痛

原生家庭是一個社會學概念,是指兒女還未成婚,仍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新生家庭就是夫妻雙方組成的家庭,這樣的家庭不包括夫妻雙方的父母。

每個家庭都是有系統排列的,家庭有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之分。

聖經中的例子

原生家庭,無法言語的痛

在創世記列祖的故事中,我們不難找到傷痛相傳的例子,雅各就是負面的例子。他生長在充滿偏愛的原生家庭裡,這偏愛的負面影響就伴隨著他。

雅各的母親偏愛他,父親偏愛兄長以掃,以致兄弟不和,日後成為世仇。當雅各建立家庭,面對一對姊妹時,他偏愛妹妹拉結,使這對姊妹因忌妒而不斷相爭,連眾多兒子的名字都隱含著母親的競爭戰況(創29:30-24)。

雅各似乎仍然不明白偏愛的弊端和後果,在眾多兒子中,雅各愛約瑟過於愛其他的兒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時生的(也是他偏愛的妻子拉結生的)。他給約瑟造了一件彩色長衣(通常是長子才有權擁有長衣)。約瑟的哥哥見父親偏愛約瑟,就恨他,不能與他和和氣氣地說話。(創37:3-4)

哥哥的仇恨因此萌生,約瑟終於被哥哥賣到埃及。雅各不是承受了父母偏愛留給他們兄弟相殘的惡果嗎?為什麼他不從歷史中汲取教訓,自己卻重蹈覆轍,偏愛某個妻子、某個兒子,原生家庭的影響,就在人不知不覺間傳遞下去。

原生家庭的傷害,是紮在心中的一根刺。不拔出來,它永遠扎痛你;即使拔出來,也要留下一個窟窿。

由於我們來自不同的家庭,對事情的要求有不同的規則。

比如一對新婚夫妻,妻子堅持牙膏要從底部開始擠,丈夫卻從中間一捏,就把牙膏擠出來了。妻子會說牙膏本來就該從底部擠,丈夫會說:“你的本來和我的本來,本來就不一樣。”

原生家庭,無法言語的痛


童年經歷過的一些非常強烈、痛苦的經驗感受,往往使當事人在不知不覺中做了影響一生如何待人接物的重大決定。比如一個非常漂亮、品學皆優的女孩子,找對象的時候總是找條件比自己差很多的男孩子,相處一段時間,又很難勉強自己而分手。

原來,在她六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母親為了養家不得不做幾份工作。有一天晚上,母親還在工作,她一個人回家,看到漆黑的房間,冰箱裡什麼吃的也沒有。這種孤獨悽傷的感受如此刻骨銘心。從此她做了一個決定——絕不要被人拋棄。所以她找對象的時候不敢找和自己一樣優秀的男孩子。

原生家庭,無法言語的痛


這些潛意識中產生的“隱形的內在誓言”,常在當事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際關係上造成決定性的影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