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融與“開元盛世”之間的關係——從唐玄宗的“括戶”談起

農民流亡問題,到開元時期已成為重大的社會問題之一。廣大農民被沉重的賦役所逼,逃離原籍,有的淪為“浮人”,有的成為地主的佃戶,全國的戶籍大大減少,嚴重影響了唐朝廷的財稅收入。宇文融在開元九年(721)正月二十八日上書唐玄宗,建議檢括逃戶,增加租賦收入。檢括逃亡戶口和籍外佔田,充使蒐括戶口,並自任勸農使,率勸農判官20餘人出使各地,清出客戶80餘萬和大量土地。

由於沉重的賦稅,唐玄宗時人戶亡匿情況非常嚴重,“天下戶口,亡逃過半”。這就使得唐朝收上來的賦稅嚴重不足,甚至影響到國家財政開支。人戶亡匿的原因主要是賦役繁重、 大 戶隱佔土地以及天災造成的逃亡戶口。當時的唐朝農民既要負擔租庸調,又要負擔戶稅。戶稅共有九等,按農戶資產收取,而地方官吏為了邀功請賞,根本不根據實際情況收取,而是橫徵暴斂,農民無法負擔,只能隱匿或逃亡。

宇文融與“開元盛世”之間的關係——從唐玄宗的“括戶”談起

唐玄宗時,戍邊軍總數達六十多萬。許多強壯的勞動力被徵調,剩下的老弱病殘無力耕種土地,生活十分困苦。從唐中宗時起,統治階級的靡之風日甚,他們大興土木,建造園林寺觀,老百姓的勞役負擔也很沉重,過多的勞役又使得農民沒有時間種植莊稼,造成了田地的荒蕪。

唐朝實行食實封制度,王公貴戚有權享受食實封,使得這些人合法的佔奪大片土地。食封土地收成的三分之一上交國家,其餘三分之二歸封家所有。這就使得上層貴族想方設法去侵佔更多的田地和戶口,掠取更多的財富 。 而農民在被剝奪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後,只能被迫逃亡。

宇文融正是在這些現象成為唐朝的社會問題時,提出了“括戶”的建議。通過檢括,弄清楚這些逃戶和他們原來土地的去向。當時逃亡的農民要麼逃到賦役相對較輕的偏遠地區,要麼隱匿在豪強地主或寺觀的莊園,租種地主或者寺院的土地,向主人交納相對國家稅賦較輕一點的租賦,逃避沉重的國家賦役。而那些土豪大族,也需要有人租種他們的土地,因此也會有意隱瞞這些人的蹤跡。但是這種現象對國家的稅收形成了衝擊,使得國家應該收取的稅賦減少,財政難以支持,後果是相當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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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將那些亡匿戶口安置在一定的土地上,列入國家編戶,讓他們有地可種,有稅可納,國家才能正常運轉。而安置這些人的基礎是首先要弄清楚他們的去向,國家也要有一定數量可以調配的土地。這些土地只能從那些奪取了逃亡人口土地的官僚地主和廟宇寺觀上去解決,難度相當大。

宇文融以其傑出的魄力,於開元九年到十二年的四年中,對全國進行了檢括戶口和檢察逃亡人口的土地的工作。開元九年,宇文融上奏唐玄宗:“天下戶口逃移,巧偽甚眾,請加檢括”,唐玄宗同意了他建議,下令“州縣逃亡戶口聽百日自首,或於所在附籍,或碟歸故鄉,各從所欲。過期不首,即加檢括,滴徙邊州,公私敢容庇者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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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融提出的檢括戶口政策有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要求逃亡的“客戶”百日內向官府自首;二是客戶可以在現在居住的地方入籍,也可以回到原來的居住地入籍,這是考慮到有利生產和安定民心兩方面的作用;三是逾期不自首者,經檢括出來就要徙往邊遠的連續地區,制定了懲罰手段;四是對於包庇隱瞞者一律治罪,防止了檢括中地主階級的不配合。由於政策得力,這次檢括取得了很大成果。“諸道括得客戶凡八十餘萬”。

這次檢括戶口還有另外的收穫,就是檢括出了地主階級的“籍外剩田”。之前很多農民由於種種原因,全家隱匿在官僚地主的莊園裡,國家分給他們的均田也隨著他們一起隱匿到地主階級手中,脫離了國家的控制。還有一些官僚地主為了不向國家交納食封田地上的租調,將這些人偽裝成不用納稅的僧人,這得這些人連同他們的土地都不用向唐朝中央政府交稅。在這次檢括戶口中,也把這部分人口和土地檢括出來了。

檢括戶口後,主持這項工作的宇文融對檢括出來的人口採取了妥善安置措施。他將流亡戶 口分十道安置下來,並在一定時期內免除他們的租調,同時免除他們一定時期的勞役。據《舊唐書》記載,“新附客戶,免其六年賦調,但輕稅入官。”,同時也免除他們六年的丁稅一千五百錢。

宇文融與“開元盛世”之間的關係——從唐玄宗的“括戶”談起

在安置好這些客戶,讓他們恢復生產後,宇文融要求州縣每年都要對這批人進行檢查,防止他們再次逃亡或者隱匿。在分配土地時,如果這些客戶不願意在家鄉居住生產,自願到其他地方生活的,也在其他地方調撥土地,對他們進行安置。

隨著括戶運動開展,唐朝中央政府意識到,如果只是單純的將逃戶檢括出來,而不解決其生計問題,他們仍會繼續逃亡。宇文融建議唐玄宗雙管齊下:一面繼續括戶,一面開展括田 。開元十年正月,唐朝下令檢括“天下寺觀田”和“內外官職田”,由宇文融充任括地使。宇文融以御史中丞兼戶部侍郎,又兼領勸農使和括地使。既掌大唐的收入,又掌大唐支出,還掌管監察,是李唐開國以來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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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前期,實行均田制和租庸調製,戶部下屬的戶部司掌管戶口、田土和賦役,度支司負責國用度支,金部司職掌庫藏出納,倉部司職掌倉儲出納。後來隨著均田制和租庸調製瓦解 ,建立了由度支、鹽鐵、戶部三司理財的體制。這種體制以一人總領國家財政,將財政管理的各個環節打通,採用對財政事務貫通處置的使職運作機制。唐玄宗讓宇文融“總領計簿”,使宇文融成為了唐朝的“大總管”,可以全盤操控國家財政,使得唐朝的中央財政體制從此變得更加靈活同,更有彈性,能適應日益複雜多變的社會現實。在唐朝中央財政體制演變的過程中,宇文融為唐代中央財政體制從戶部向三司的轉換開闢了道路,拉開了一個財政使職化的時代。

宇文融的括戶工作結束後,唐朝的戶數大幅增長。開元末年,唐朝戶籍人口突破了五千萬大關,達到五千二百八十八萬。括戶使國家得到了大量編戶,宇文融制定的政策又使這些農民有地可種,安心生產,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發展。開元最鼎盛時,國家糧倉的糧食“盈溢而不 可名,倉庫積粟帛,動以萬計”。

武則天晚年時,也曾進行過一次不成功的括戶,但是很快就失敗了。宇文融吸取了歷史教訓,在括戶中創立了“判官出使 制”這一新的使職方式,並以道為行政單位進行。宇文融派多位判官“分按州縣,括正丘畝,招徠戶口而分業之”,這些判官原來大多都是宇文融的屬下,原本在戶部各司工作,在括戶中出使各道,執行檢田、括戶任務。

宇文融與“開元盛世”之間的關係——從唐玄宗的“括戶”談起

這些判官在出使期間,對各自負責的地區勾檢籍帳、括戶檢查、確定賦役差科、覆屯、經理常平倉,出現問題也是由判官首先處理,再上報朝廷。“判官出使制”為宇文融建立了一套內有“所司”、外有“使司”的使職體制,不僅保證了括戶的成功,也為唐代財政體制從戶部體制向三司體制的轉換奠定了基礎。這種新型財政體制標誌著財經部門的使職化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原來的戶部——州——縣的財政體系被改造為戶部——所司——使司——州縣的財政體系。這種體系可以從中央直達地方,進行垂直管理。宇文融死後,他創造的這套財政體制,仍是唐朝後期的根本財政體制。

宇文融的括戶措施,為“開元盛世”的出現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括戶緩和了社會的階級矛盾,維護了唐王朝的統治。括戶之前,地主官僚大量佔有田地,通過土地吸附逃亡人口,對國家的租庸調製傷害很大,出現了“國家租賦大半私門,私門資用有餘,國家則文計不足”的奇特現象。不解決這個矛盾,國家必然會面臨危機。這個矛盾是地主官僚階級與農民階級的矛盾,也是封建社會最根本的矛盾。宇文融認識到了這個矛盾,並採取積極措施調節了這個矛盾。宇文融的括戶的最終目的還是為地主階級的統治服務,但是他並不能從根本上這個這個矛盾,所以括戶只是暫時地解決了這個矛盾。

宇文融與“開元盛世”之間的關係——從唐玄宗的“括戶”談起

括戶政策使流亡人口有了安身之地,能夠進行生產,也限制了地主階級對土地的侵佔,必然會觸動官僚地主階級的利益。因此這項政策在實行時,遭到了地主階級中不少人的反對。宇 文融的括戶雖然沒能最終頂 住大地主官僚對人戶的隱佔、對土地的兼併,沒能挽救唐王朝最終走向衰落走向覆亡,但至少延緩了這個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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