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要離婚,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還沒下來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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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屋沒有取到房本,並不影響對房屋的分割,唯一不便是暫時不能辦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所以下面來說一下離婚和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對於離婚,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是起訴離婚。協議離婚就比較簡單,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到婚姻登記機關簽訂離婚協議,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待房屋取得房產證後,一方再憑藉離婚協議辦理過戶登機手續。

如果是雙方不能達成一致,那需要起訴到法院離婚,起訴離婚的話,對於房屋,法院會考慮現在房屋登記的情況,可能優先判決房屋歸其所有,但如果房屋是共同財產,那麼另一方將獲得相應的補償。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房屋還涉及其他第三人的權利,那麼在離婚訴訟中,法院將不予處理,需要雙方及第三人另行訴訟解決。


北京房產律師王穎


感情不和要離婚,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還沒下來,怎麼分割房產?小菜認為,這種情況下分割房產,有三種方案可供選擇。具體意見分享如下,供參考。

第一、在訴訟離婚情況下,未取得所有權的房產很難請求法院予以分割,一般就共同使用

01、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規定,雙方對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產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如果房屋取得所有權之後,雙方對房屋的爭議依然沒有解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另案起訴解決。

02、解讀法律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子,又是通過訴訟途徑離婚的,法院可以處理雙方的離婚問題,但不會就該類房產的產權歸屬做出判決。

雙方要麼另案起訴解決房產產權問題;要麼雙方在取得所有權後自行協商解決。

第二、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未取得所有權的房產如何分割?

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是以雙方的意思自治為主,民政局不會過多幹涉。

01、房子權益及貸款歸一方,並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比如,可以約定房子歸男方,銀行剩餘貸款也歸於男方,由男方給予女方相應補償。

這種情況下,如何認定補償的金額?

一般來說,可以申請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房子的市場價,扣除評估費、銀行貸款後,由想要房子的一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02、雙方都想要房子的,如何處理?

雙方都不放棄房子,都想要房子的,能協商就協商;無法協商的,可以競價取得。

也就是說,雙方都要房子的情況下,由雙方競價,並根據競價結果,相應數額地補償對方。

03、雙方都不要房子的,如何處理?

這種情況也是比較常見的。

面對這種情況,可以變賣、拍賣房子,扣除銀行貸款、拍賣費用後,雙方分割剩餘房款。

由於沒有房產證,出售有難度。若無法出售的話,可以暫時出租,雙方分割租金,等房產證下來後,再行出售房產,並分割售房款。這期間的按揭月供,由雙方共同承擔。

綜合本節看,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房子及銀行債務的處理都比較靈活,可以共有,可以單獨所有,可以都不要,一般都是可以自由處理的。

第三、實踐中,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子,分割如何操作?

還是根據離婚方式的不同,採取不同的操作模式:

01、訴訟離婚

可以達到離婚的目的,但由於房子沒有產權,且還有銀行貸款,法院不宜判決房子的產權歸屬,一般就會判決房子的使用權歸屬。

等房產證下來後,雙方還是無法協商一致的,另案起訴,再依據判決書內容,辦理產權過戶。

這種情況下,一旦法院判了,持有勝訴判決的一方,可以憑判決書、判決生效證明和房產證,單方辦理過戶手續即可,無需對方配合。

02、協議離婚

將房產歸屬、銀行貸款承擔、手續辦理、補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等內容,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好,等房產證下來後,按照約定相互配合辦理過戶手續。

補償款的問題,一般不宜一次性付清,應付一部分款項,扣留一部分款項,扣留部分的款項待過戶手續辦完時付清。

當然,都不要房子的,變賣、拍賣所得款項直接分割就可以了。

03、特別提示:如果房子、貸款歸一方,另一方拿補償,辦理離婚協議公證配上委託書公證,可能會更有利於日後手續辦理

房子及貸款歸一方,另一方拿補償,即便扣留了部分尾款,但對方依然可能在房產證下來後不配合辦過戶手續。

為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可以將離婚協議申辦公證,並配套辦理委託書公證,以後房產證下來,不用再必須對方出面,也可由委託代理人辦理。

但如果房子購房合同上登記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建議在分割歸一方所有的時候,補償款儘量少付,能不付最好。

主要的考慮還是萬一對方負債後,被債權人追債,進而房子中對方那部分產權可能會被作為其名下財產被查封,甚至拍賣,損害到獲得產權那方的財產利益和資金利益。

按揭買的房子,還未取得房產證,在離婚時,通過不同的方式離婚,對房子分割的狀況會有差異,相應的處理方式和風險也就不同。應在充分預見各種風險的情況下,合理決策。


房壇法菜


大家好,我是北三縣樓市解析[來看我]

夫妻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的產權應該怎樣劃分!

首先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作者話題對於夫妻離婚後按揭貸款購房房屋產權應該怎麼劃分!

針對按揭貸款購房產權分割有以下幾個情況

  1. 房子按揭付款首付部分屬於購房者婚前購買並由購房者一人出資的,首付部分屬於購房者個人財產不在夫妻共同財產範圍,既離婚後首付部分不具備分割條件,屬於購房者個人財產(首付部分)
  2. 房子按揭首付部分屬於購房者婚後購買,根據婚姻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平均分割房屋產權
  3. 房子按揭首付部分由購房者婚前個人財產時,在夫妻離婚後對於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

北三縣樓市解析


這個問題就有幾種可能:

一種情況是婚前一方貸款購房,離婚時房產證已領,這種情況的話,婚後還款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操作時不對房產全部價值均分,用房價減去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再減去銀行的貸款,剩餘的部分夫妻雙方平均分割。如果房屋價值隨時間增值或者貶值,應當按照一定是係數修正分割的數值。在實踐案例中,房屋產權並不一定當然的歸購房一方所有,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實際需求和具體情況來確定產權歸屬,但獲得房產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

第二種情況是婚後貸款購房,離婚時房產證已領了,這種情況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那麼房屋價值減去減去未還本金(不含利息)。

第三種情況是貸款購房,離婚時還沒有領房產證的,那麼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不就房屋產權部分進行審理,也不作出判決,只對房屋使用權作判決。等到領取房產證以後,任何一方可另行起訴來確定房屋歸屬。

離婚時房屋的分割處理方法:如果一方要房,得房者給令一方補償;如果雙方都要房,那採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如果女方帶著哺乳期的孩子,沒有住房的話,生活肯定會陷入困境,這情況下,法院判決確定歸屬。得房者給對方補償。雙方都不要房,這種情況下,可以進行拍賣,所得價款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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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協議離婚或法院訴訟離婚時進行分割,但暫不辦理產權變更。


一是因為產證沒下來,當然沒法變更。

(除非開發商、銀行、房管部門都同意變更購房手續,這基本不可能)


二是因為還有抵押貸款,即使產證下來了,在抵押沒解除前也無法辦理變更。

(除非銀行都同意,這也基本不可能)


將來等產證下來並且貸款還清後(也可以通過過橋的方式還貸),再辦理產權變更。


還有一種處理方式是——先辦理離婚,房產等以後再另行分割。



杜哥說法


看先離婚還是後離婚,先離婚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約定房子歸誰,待房產證下來了再做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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