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花園路派出所查處一起未經公安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案

安康高新花園路派出所查處一起未經公安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案

為進一步規範轄區特種行業治安管理,認真落實實名登記管理制度,維護轄區治安秩序穩定,花園路派出所依法辦理一起未經公安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案,並對經營負責人予以治安處罰。

近日,花園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劉某未獲取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業,隨即固定相關證據並開展調查。經查,2020年2月17日至2月28日,某酒店法人代表劉某在該酒店未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授意酒店進行營業,併為多名旅客提供住宿服務。經詢問,劉某對自己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業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劉某予以治安處罰。

民警提示:當前疫情防控進入最後關鍵時期,各行業場所經營者更應該守法依規經營,確保疫情防控取得全面勝利;同時提醒廣大群眾,未經許可,不得經營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一旦發現,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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