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石溝、王莊子倆場子被罰款!


霸州:石溝、王莊子倆場子被罰款!



為進一步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提高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公佈2019年8起環境違法案件,涉及汙染防治設施使用不到位、未建設固廢儲存場所等問題。其中包括霸州王莊子華森板廠、霸州勝通木業有限公司,均受到處罰,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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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王莊子華森板廠涉嫌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汙染防治設施

霸州市王莊子華森板廠,位於霸州市王莊子鎮王圪墶村,主要從事膠合板加工銷售,涉嫌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汙染防治設施案。

霸州市王莊子華森板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霸州市分局作出以下處罰: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人民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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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勝通木業有限公司涉嫌未建設固廢貯存場所

霸州市勝通木業有限公司,位於勝芳鎮石溝村,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霸州市分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廠未建設固廢貯存場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以及《廊坊市環境行政處罰自由量裁權執行標準》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一條執行標準中第二項第一目的規定,霸州市分局對該企業作出以下處罰:1、責令該公司立即建設固廢貯存場所;2、罰款人民幣2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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