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你每個月給我媽3000元生活費”“行,我不嫁了”



“結婚後,你每個月給我媽3000元生活費”“行,我不嫁了”


01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有人說:好的婚姻,一定是有利可圖。

對這句話,深以為然。

兩個人從初相識,靠著荷爾蒙走到一起,再到相知相戀相愛到相處,從精神層面的契合,走到生活點滴裡的合作與互促,彼此之間,如果沒有一點“利”可“圖”,僅靠虛幻的愛,是很難實現真實生活的白頭偕老的。

只不過,這個“利”字,不僅僅是基礎層面上,代表著金錢、權勢、地位的“利”,更多的是,一個人在婚姻中的價值,能否對婚姻中的人和事,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就好比,一個善解人意、擅長溝通卻家庭條件一般的女人,嫁給一個不善言辭、情商較差的卻家庭條件很好的男人,那麼,他們女人給這段感情可提供的“利”就是她的高情商,能夠幫男人化解各種情緒和心理上的困境,讓男人感受到舒心和貼心,男人給予女人的“利”,則是為女人提供衣食無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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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類比,看上去是將感情的“功利化”,實際上,這才是兩個人的感情能夠互相支持、互相依賴前走到底的“潛規則”。

這一點,正是順應了“人不為已,天誅地滅”的人性,每個人的骨子裡,多多少少有些“自私”因子,時常蠕動著,支配著人們的選擇和判斷。

在決定愛情去留的關鍵時刻,這個“自私因子”常常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狄更斯就曾說過:“一隻眼睛裡閃爍著愛的光芒,而另一隻眼睛卻燃燒著自私的慾火。”





有些人,對另一半,如果簡單的評價,他鐵石心腸、心中無愛,或許過武斷,但他所謂的“愛”,僅僅是對於自己而言,“利”字當前時,愛統統可以靠邊站。

這樣的自私,一輩子都很難遇到真愛。

02

朱文文認識周亞明時,朱文文已經是參加工作5年,可以說,在事業上已經小有成就,向前跨了一步。

彼時的周亞明,只不過是一個剛出校門才一年多,找工作屢次碰壁的半新人。

那天,周亞明正趕著去面試,正好在朱文文公司的同一棟。

當天,朱文文起床晚了,緊趕慢趕,幾乎是踩點到公司的,戲劇性的,周亞明和朱文文要坐同一部電梯,朱文文是最後一個,剛上去電梯就叫了,她拋出求助的眼光,說自己快遲到的,哪位高抬貴腳等下一班,其它人就像沒聽見似的,只有周亞明一個人悄莫聲的走出電梯,朱文文連連鞠躬感謝。

中午下班,朱文文和幾個小姐妹一起,準備去附近的餐廳吃午飯,看到周亞明沮喪的坐在大廳裡,朱文文告別小姐妹,主動去詢問情況。

才知道,原來周亞明是去面試的,看他的樣子,很顯然是失敗了。

於是,出於感激,朱文文了解了周亞明的專業、學歷,正好,周亞明去面試的公司,和朱文文的公司有合作關係,人事部門的負責人,還是朱文文的學姐。

看周亞明的樣子,也不像壞人,便打電話給學姐,周亞明的面試情況,如果差距不大,是否能通融。

事實上,周亞明落選的原因,不是他的“硬件”不夠,而是言語太少,看上去做人做事,都不太討喜,也就是第一印象,沒有合到面試官的眼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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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朱文文的幫助下,周亞明成功進入了那家公司。

其實,朱文文是個具有俠義心腸的女生,有恩必報,是她“行走江湖”的準則。幫周亞明找到了工作,也算是報了“電梯之恩”。

03

很多時候,人與人之間的緣分,缺的就是一個機會。

只不過,這個“緣”,是幸福之緣,還是孽緣就不好說了。

先是朱文文為了報“電梯之恩”,後是周亞明為了還“工作之情”,一來二去,接觸多了,周亞明雖然話不多,但是朱文文面前倒顯得有些博學。

在朱文文看到,自然是知道周亞明的用意,但是周亞明在事業上不如自己,年紀還比自己小3歲。

民間雖然都說“女大三,抱金磚”,但在朱文文的認知裡,對年紀還是有些顧忌的。

周亞明是在他們認識半年之後,正式表白,又追了朱文文有一年多,朱文文才答應跟他交往。

那時候,周亞明在他的公司也算站住了腳跟。

總的來說,周亞明應該算是“經濟適用男”那類型的,看上去木訥,卻也多少有點小幽默,看上去少言寡語,和朱文文在一起,倒也略帶博學,無論聊到什麼,他都能懂一點兒。

朱文文以為,或許這就是傳說中的“志趣相投”。

戀愛了差不多快2年,朱文文已經一隻腳跨進了30歲。幸好,周亞明也算機靈,向朱文文提出結婚。

其實,朱文文除了年紀比周亞明大幾歲,其它條件都優於周亞明,所以在談到結婚細節時,朱文文提前要求父母,不要提太多要求,做那些無用的面子給人看。

殊不知,朱文文這邊給父母做工作。

雙方家長第一次正式見面談婚事,周亞明的媽媽一點沒把自己當外人,直截了當的說:

“我們家有兩個兒子,亞明的大哥結婚時,幾乎把家裡掏空了,輪到我們亞明,也就只剩下十萬來塊錢,全部給他,至於房子、彩禮,就讓他們小兩口將來去掙。”

在朱文文看來,這些都不是關鍵問題,而是婆婆說話的態度,怎麼聽都讓我不舒服。

大概是見朱文文一家沒什麼意見,周亞明的媽媽反而變本加厲地說:

“文文今年年紀也不小了,我們亞明還不到30歲,可是,文文厲害,收入比亞明高,希望在結婚以後,文文能每個月給我3000塊作為生活費,因為家裡所有錢都給你們結婚了。”

“結婚後,你每個月給我媽3000元生活費”“行,我不嫁了”

如果說前面的那段話,讓朱文文知道這是個不好惹的婆婆,那麼,後面這段話,朱文文就知道,餘生與她不可能好好相處。

那次會面,不歡而散。

朱文文希望看到周亞明的態度。

只是沒想到,兩個人時冷時熱了一個多月,周亞明的答案卻是和他媽媽一樣。

朱文文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去試探:“我每個月給你媽媽3000塊,沒問題;但你一個也必須給我父母3000塊,作為養老儲備金,因為我們家就我一個女兒。”

周亞明一聽,就像接了個炸彈似的:“你都是出嫁的女兒,怎麼可能還需要再養娘家的父母。”

一個月的時間,朱文文冷靜了許多,周亞明的媽媽拿住的,就是她馬上30歲的年紀,而周亞明的選擇,讓她失望至極。

最後,她對周亞明說:“你的父母你自己養,我的父母也不稀罕你養,這個婚不結了,我們分手。”

就此,拉黑了與他們的聯繫方式。

04

要過一種毫無算計的人生,應該是不可能的。

但是事事算計,處處想佔便宜,想要人生幸福,應該也是不可能的。

王爾德說過:“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自私,要求別人按自己的意願生活才是。”

要說,周亞明和朱文文在一起,是貪圖她的錢,沒有半點真心,小咪也不相信。

但是,要說他對她有多少更深更真的愛,也不得而知。

“結婚後,你每個月給我媽3000元生活費”“行,我不嫁了”

在一段感情中,太無私了,很難擁有幸福感,從理論上講,人與人之間,沒有絕對無私的真愛。

太過無私,也是一種私心的表現。

而太自私的人,也只能看著他人幸福,自己落寞。

像周亞明這樣的男人,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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