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108國道改擴建架橋機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佈“老掉牙”架橋機安裝不當致5死7傷

勉縣108國道改擴建架橋機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佈“老掉牙”架橋機安裝不當致5死7傷

近日,漢中市應急管理局官網公佈勉縣“7·18”架橋機坍塌致5死7傷事故的調查報告,建議對11個單位和34名責任人追責處理。

2019年7月18日14時25分,位於勉縣定軍山鎮水磨灣,由中北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北公司)承建的國道108勉縣段一級公路改擴建工程SG-3標漢江2號大橋架橋機在作業過程中突然發生解體傾覆,造成5人死亡、4人重傷、3人輕傷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295.3萬元。

直接原因:事故架橋機左前支腿鋼筒支撐銷軸安裝不當,在運行中逐漸退出脫落,導致架橋機在負重狀態下失穩傾覆解體;該架橋機事故發生時已使用8年,未按《架橋機安全規程》(GB-26469-2011)規定進行安全評估,金屬結構件鏽蝕、磨損嚴重,有多處改動、焊接加固、維修痕跡,多處安裝不符合規範要求,部分金屬結構有陳舊性斷裂,架橋機整體已不具備基本的安全技術條件。

間接原因:資料造假,違規安裝、使用特種設備;違規監檢,結論失實;現場管理混亂;建設項目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市質檢中心違規監督檢驗失察失管;勉縣縣委、縣政府對重點項目建設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不力。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對中北公司、銀河公司、豫路公司、西安利天公司、漢中市質檢中心、國道108勉縣段一級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管理處、勉縣市場監管局、勉縣交通運輸局、漢中市交通質監站、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勉縣縣委縣政府11個單位追究相應責任。

同時,報告建議追究34名責任人的責任。其中追究刑事責任的責任人7人(有2人死亡免於追究),責任人中涉及中北公司8人,銀河公司2人,豫路公司2人,西安利天公司3人,漢中市質檢中心4人,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3人,國道108勉縣段一級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管理處1人,勉縣交通運輸局1人,漢中市交通質監站2人,勉縣人民政府1人。 華商報記者 張映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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