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20)皖0103執恢201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 劉建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六安路269號19幢202室
身份證號:3401031973****3012
立案時間:2020-03-03
執行法院: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劉建文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返還劉欣借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30500元(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6.8%計算,自2011年9月23日起計算至2012年2月21日止,以後利息本清息止);二、劉忠、劉建、陳東生、彭克斌、施雷對劉建文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0551-651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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